小河有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六十三章 流刑,南朝枭雄传,小河有水,蛋蛋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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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利授首,吴逑潜逃,湘州军灰飞烟灭,接下来,韩端要解决的便是数万湘州降卒的问题。

按以往惯例,明军破城之后,只要没有主动投降的敌方军中幢主以上将领,以及州郡之中长史、郡丞、郡尉、从事等等主要官吏都要被斩首。

照这个标准,这次湘州要掉脑袋的人没有五百也有三百。

哪怕是湘州这样的大州,几百人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现在的人口实在是太少了!

即使是三吴、建康等人口众多的地方,只要离开城邑最多二三十里,走上半天看不到一户人家也是寻常。

生产力本就低下,人口又如此稀少,若再如此大肆杀戮,对国对民都没有任何好处。

而且,韩端发现用杀戮来震慑、告诫其余州郡作乱者的效果非但没有他预期的那么好,反而有些适得其反。

究其原因,还是生产力低下,交通太过落后,消息太过闭塞的缘故。

绝大多数百姓终其一生没有出过乡县,除了行商和异地为官者之外,到过其它州郡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就连那些随军在外征伐,侥幸捡得一条性命回到乡里的伤残老卒,在老百姓心目中都算得上是见多识广的能人。

这种情况下,消息的传播极为困难,而且某一件事从甲地传到乙地,往往已经是面目全非,与事实真相大相径庭。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经过再三思量之后,韩端决定摒弃之前的做法,哺食过后,他便命人去叫了秘书令萧振、中兵参军何成以及几名秘书郎、记室参军一同参议此事。

“来来来,都坐,朕才制得几罐新茶,今日正好与诸君同品。”待众人鱼贯而入见礼之后,韩端便笑呵呵地招呼几人落座。

萧振跟随韩端多年,只要不是在正式场合,两人之间也比较随意,此时他见韩端似乎心情不错,便作了个揖在枰上坐下,笑呵呵地道:

“微臣已经迫不及待要想品尝新茗了。”

黄泥炉上瓦釜中的泉水早已烧开,蔡抒古跪坐在矮几前,将茶盏用沸水一一冲洗一遍,然后用小木勺从竹筒里舀出茶叶,分置到几个茶盏之中。

釜中水再次沸腾,蔡抒古先冲泡了一盏,用双手放到韩端面前:“陛下,这新茶闻起来清香扑鼻,似乎比以前饮用的好上不少,明日我再令人去采上一些来,以备陛下饮用。”

“上巳节前采制之新茶,芽叶细嫩,色翠香幽,乃茶中佳品也。”韩端端起茶盏,吹了几口,轻轻一啜,感觉确实不错。

“可惜新茶未去‘火’味,若是再存放上十天半月,味道应当还会更好。”

“果然是香而味醇!”众人品尝之后,也开口赞道。

“今日请诸君来,是有事情要与诸君商议。”韩端放下茶盏,将自己先前所思一一道来。

说是议事,其实就是征求意见。

韩端去年才下令“凡幢主以上不降者尽诛之”,如今一年不到,却又要将其废除,朝令夕改,容易被人诟病,因此,这件事情必须要先在内部达成共识,不能自己一言而决。

“朕自去年誓师南征,一路行来,沿途各州郡地广人稀,便是巴、湘等地,数百里无人烟之景也不鲜见。”

“国家要兴盛,就离不开人口,所以朕必须改变目前这种状况!”

“陛下所言极是,人口乃国之根本,历朝历代都极为重视,我朝立国之后,也颁布了鼓励生育的一系列新政,但这些举措在短期内肯定看不到成效。”

萧振有些迷惑:“陛下的意思,是要加强清户齐民的力度?”

“有这个想法,但这不是今日朕要说的重点。”韩端问萧振:“朕准备饶过湘州一干人等不杀,萧卿认为可有何不妥之处?”

“这是好事呀!”

“好生之德,洽于民心。”萧振抬起头来,犹豫片刻,“况且以微臣看来,湘州一干人等虽有错失,但却罪不至死。”

“此话何讲?”

“吴逑与沈利杀周若欲图自立,但其自任刺史以来,并未明发檄文与朝廷决裂,也没有擅自称王割据地方……”

说到这儿,萧振顿了一顿,“乱世之中,自封为刺史、太守者不知凡几,又岂能不问缘由将彼等尽数斩杀?”

“爱卿说得对,乱世之中自封为刺史太守者,既有野心者欲图大事,也有豪杰是为了保境安民,不可一概而论。”韩端微微颌首。

“不可否认,吴逑和沈利尚未明发檄文,也未称王割据,但他们的野心却是路人皆知。”

萧振点点头:“吴、沈二贼确实该杀,但湘州一干将领官员虽有附逆之罪,却也不是非杀不可。”

这话确实有些道理。

南朝政权本来就不稳定,一百多年间便换了几个朝代,皇帝更是如同走马灯一般地换,就连朝中大臣有时也看不清局势,更何况僻处湘州的这些州郡官吏?

一个是起于微末名不见经传的新帝,一个是世代居住于此的世家大族,根深蒂固,湘州官吏看不清形势,站错了队伍,其实也不难理解。

“依诸位爱卿看来,应当如何处置这些人才比较妥当?”

“死罪可免,但也不能让彼等轻松过关。”秘书郎任安拱了拱手,“臣认为处徒刑并处罚金较为合适。”

另一名秘书郎也道:“能任官吏将领者,皆是家中殷实之辈,令其出钱赎罪,既可让其得到惩罚,又可令朝廷得利,此乃两全齐美之举。”

中兵参军民迟疑道:“要不,为首者处流刑,附从者处徒刑并罚金?”

流刑即流放,与徒刑皆为“五刑”之一。

两汉时期的流刑作为减死一等的刑罚,主要适用于宗亲贵族,西汉末年之后逐渐扩展至高级官吏,到了南北朝时,流刑才被定为法定刑,适用于所有官吏和平民。

对安土重迁的古人来说,流放数千里之外的荒凉之地,终生不得归家的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

韩端静静地听完众人的意见,又思索了一会之后,便拍板将此事定了下来。

“郡丞、郡尉等主官处流刑,诸曹掾属官处三到五年徒刑,可交纳罚金赎刑,但至少要服劳役一年。”

“其余小吏,若能主动配合官府行使政务、安抚百姓者,可免刑,冥顽不化者,与湘州降卒一道发往桂州修建灵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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