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简小号提示您:看后求收藏(167、Chapter167,暗渡,弄简小号,蛋蛋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程红一门心思和沈听吃饭,并没注意到为他们点单的服务员只服务了他们一桌就转身进了厨房。
不一会儿,那名戴着口罩服务员端着一只泔水桶从后门出来,她把那只空桶被放在了门口而后闪身上了一辆黑色大众。
潘小竹把车落了锁,问她的线人:“怎么说?”
那名服务员摘掉口罩,露出一张风韵犹存的脸:“她不是程红。”
“怎么说?”
“程红是我带到江沪来的,她从小都没出过村,一开始连普通话都说不大好。可这个人根本听不懂我们那的话。”
这个为沈听和“程红”点菜的服务员正是当年把程红带到江沪的同村人。
“那这个‘程红’你以前见过吗?”
和程红同村的大姐皱着眉头:“脸动了很多地方,整得他妈都快认不出来了,但是听声音很熟悉。”这个大姐年轻时攒了一点钱,到三十五岁那年就回到了家乡,找了个二婚的嫁了,现在在家里相夫教子做家庭主妇。
时隔二十年,许多记忆都已经模糊了。但那个声音实在非常熟悉,声音主人的名字就挂在嘴边,却死活想不起来。
潘小竹也不催促,坐在一边等着她想。
等了有五六分钟,那个中年女人突然一拍大腿,手兴奋地捏住了围裙:“范芳!对!那是范芳的声音!”
说起来这个范芳比她的资历还要老,年纪轻轻却已经是一副“老吃老做”的样子。
这个范芳很聪明也很会笼络人心,不仅客人很喜欢她,程红也对她死心塌地。
当年她出事后,警察还到她工作的地方调查过她的社会关系。尽管做她们这一行的,大多社会关系混乱,交往的也是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但大家却一致认为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范芳是绝对不会得罪谁的。
就连最有可能嫉妒她客人多、生意好的小姐妹们也不太可能对她下这么重的杀手。因此最终警方调查后结案,这是一起因为精神病突然发疯而随机杀人的案件。
范芳长了张清秀的大众脸,但声音却十分有特色,清亮中带着一丝沙哑,唱起歌来既有烟嗓的性感又带着小姑娘的清纯,音域很宽,因此常常能博得满堂喝彩。
她声音的辨识度很高,因此尽管这么多年以来,因为频繁整容而面目全非,但和她一起共事过的“老同事”还是能凭嗓音辨认出她的身份。
和程红同村的女人兴奋了一会儿,突然又觉得毛骨悚然,倒抽着冷气道:“可是范芳二十年前就已经死了呀!”
一旁的潘小竹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因此当听到范芳的名字时,脸色一下就变得十分凝重。
据案卷资料显示,当年在程红受袭案中的确有另外一名受害者因为身中多刀而死在了现场。
但死者身上没有携带任何身份证明,且和她一起工作了多年的同事们也都表示从来没有听她提起过家乡和家人,只知道她叫范芳。事后,任凭警方如何对比追踪,都没能在失踪人口的报案资料中找到这个人,因此死者范芳的身份便成了谜。
“当年我们都听说程红和范芳遇到了精神病,范芳还被人砍死了。但出事后程红就没再回来上班了,连半个月的钱都没要就走了。”
程红的同村又细细回想了一些当年的细节:“那些日子程红和范芳走的很近,两人好的快要穿一条裤子。虽然我不能百分百保证现在扮成程红的一定是范芳,但我敢肯定,现在的这个程红一定不是我认识的小红!”
她的话给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
但对想要从头调查此事的警察来说,想要查清一个当年就身份成谜的范芳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其难度仍不啻大海捞针。
大家马不停蹄地奔波了三四天,也仍旧毫无头绪。最终沈听在翻看过往案卷时再次查看了舒静兮的履历,其中一项个人经历引起了他的注意。
资料显示舒静兮曾接受过一个名为“爱尔慈善基金”的爱心基金捐助。而在案件的新增标注中,那个爱心基金正是由“康仁”的几个股东集合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一起成立的!
沈听立刻让人着手去细查了那个爱心基金,最终竟发现在这些所谓的爱心人士之中,贝隆和楚振生的名字也赫然在列。
潘小竹和程红的同村仍然保持着紧密的沟通。
“你以前有没有听说过范芳以前的事情?”
“什么事情?”
“比如她老家是哪儿的,家里还有没有其他什么人?”
“这些在当时案件发生后,其实警察都问过。小红以前跟我提过,范芳曾和她说过一次,说她从小是在精神病院里长大的。那里的人大概对她不好,让她住在地下室,听说是她自己机灵找机会逃出来的!”
“那你当时为什么不向警察反映这些?!”
“小红不让我说啊!再说了,当时范芳都死了,我肯定不能去嚼死人的舌根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潘小竹火速将这个情况汇报给了沈听。
经过讨论,一个大胆的推理逐渐在行动小队的会议记录中成型。
晚上的时候,沈听借口资料转交给程红拨了个电话,两人约好第二天在程红家中碰面。
虽然昨天也是一如往日地上了个大夜班,但今天程红却起了个大早。
她穿了件家居服,扎了丸子头,在家里大扫除。
除了嘴上叼了根平日里最喜欢抽的女士烟之外,她看起来很不像她自己。——她压根不是会起早或在家打扫的人。
可昨天,那个叫宋辞的青年给她打了电话,说是合约已经好了,他今天就送过来给她。
“那咱们找个餐厅见面吧,这次我请客。”她立刻顺势邀请他吃个便饭。
任何女人都会对相貌英俊、举止得体的异性产生好感,程红也不例外。但她也很知道这种好感是需要分寸的,因此立刻补了句:“就当是我谢谢你,帮我搞定这么大一件事情。”
或许是因为曾经的金主都姓楚,程红对他总有一种“同病相怜”的共情。
人总是下意识地以己度人。
她认定,这个青年和她一样,都因为渺小而被迫在这污糟的世界里挣扎沉浮。
电话那头,宋辞婉拒了她,说是下午有事儿,吃饭怕时间过于匆忙,于是约定好午餐后直接在程红家见。
于是程红临时抱佛脚,起了个大早开始整理屋子。拖了地,洗了衣服,甚至把厨房橱柜里好久没用的茶具拿出来,仔细地洗了一遍。
等她换了身体面的衣服,补好妆,门铃就响了。她习惯性地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五分钟。准时是个好习惯。她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头发,满脸笑意地去开门。
门外站着青年人个子很高,戴着口罩,头上深色的鸭舌帽帽檐被压很低。程红的门刚开了一条缝,就发现了不对劲。——来人并不是宋辞。
她的心重重地一跳,下意识地就要关门。
可门外男人的动作比她更快,她还没来得及关上门,男人的脚尖已经伸了进来,用力地抵住了门角,下一秒整个身子都探了进来。
程红满脸写着恐惧,死死地抵住门做最后的抵抗。她几乎就放声要尖叫了,这个人杀气腾腾的,一下子就让她想起了当年的惨案。
男女的体力悬殊巨大,她没能抵抗几秒就放弃了,转身要逃进卧房。
可却被人在背后狠狠一推,俯着摔倒在了客厅里。戴着口罩的男人像猛兽逗弄猎物一般,握住了她的脚踝将她拖行到自己面前,大咧咧地往沙发上一坐,命令她:“跪下!”他说话时,面无表情,漆黑的瞳孔里也没有任何的情绪起伏。
这不是正常人该有的表情!这人肯定是个精神病!!!程红立刻明白过来了!那些人又发现她了!这个人是来杀她的!
这个可怕的精神病举着尖刀,见程红迟迟没有动作,冷冷地问:“你想死吗?”
程红浑身一颤麻溜地跪下来,小声地求饶:“求求你不要杀我,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那男人暴躁地压了压帽檐,冷不防地一脚踹过去:“闭嘴!”
他的动作并不重,恫吓的作用远远大于实际伤害。
程红被他吓得浑身发抖,跌在地上像片风中的落叶。
坐在沙发上的男人气势汹汹地暴喝:“跪!”
程红吓得半死却也只得忍着痛,低着头爬过去,重新跪好。
那个喜怒难分的神经病撑着脑袋、握着刀看她,眼神浑不像在看一个活人,而是一头待宰杀的猪。
“你是范芳。”他说。
程红立马摇头:“我叫程红,你认错人了吧!”
那个神经病也跟着摇头,很是笃定地说:“我认识你,你就是范芳。”
认识我?程红或者说范芳像是抓住了一线生机。“你是谁?”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你只要回答,你到底是不是范芳。”
“我是!你和我是不是同期在康仁待过!咱们认识的,或许还是朋友?”
范芳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她提出这个假设,尽管她心里也并不确定,因为这个男人看上去很年轻,可能还不到三十岁。不过,如果真的是认识的人,那肯定是当年在地下室里的同伴!
那个阴冷潮湿黑暗的地下室里关过形形色色很多人,男的女的都有,大家同病相怜、相依为命感情不错......
“你是范芳。”那男人脸上挤出一个怪异的笑容,“可我们却不是朋友......”他突然暴起,举起手里的尖刀,“我看过你的照片!我是来杀你的!哈哈哈!”
他扑上来,范芳立刻死命地挣扎,可却失败了。他的手劲太大了,并不很瘦的范芳被他一只手牢牢地按在地上,动弹不得,闪着寒光的尖刀被高高地举起,眼看就要落下来。
会死的!今天就要死在这儿了!
范芳绝望地闭上眼睛。
可想象中的剧痛却没有出现,随着一声巨响,温热的液体滴落到脸上,她睁开眼睛,破门而入的宋辞和戴着帽子的男人已经扭打作一团,刚刚洒在她脸上的应该是宋辞的血......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