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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瑾前面的敌军全都连人带马被撞飞出去,他还不断握枪戳人,简直就是杀神在世,前方军马没被撞飞的也被抽飞了,等出了包围圈,小黑再次加速,带着身后一串金甲军在战场上绕起圈来。
敌营大将看着场上那骑着黑马的银甲小将领着金甲军转圈,立马来了火气,“达罕是干什么吃的,怎么还没将大晋那个先锋官拿下?”
“秉将军,达罕将军已经战死了,现下是他的副将在作战!”身旁,传令官弯着腰回答了大将的问题。
“什么,达罕竟然战死了?”敌方大将愣住了,他又看向那不时掉头挑落几个金甲军的小将,皱紧了眉“去传塔石,令他无论如何都要将大晋这位先锋官解决掉,否则神使带来的赐福战士就要被他杀光了。”
说到这里,他皱紧眉头,神使不是说这批赐福战士很强大吗?为什么这么多人这么长时间连大晋的先锋官都没拿下?还有,这位先锋官到底是何方人物?竟然能够硬抗下那样的攻击还能反杀?
这些问题在这位大将脑海之中绕成了结,背在身后的手也紧握成拳,若是,若是塔石也不是那位银甲小将的对手......这种不自觉冒出来的想法让他原本就不怎么好的心情更加沉郁了起来。
不一会儿,一位面容冷硬,肌肉虬结的将士来到了大将面前,他仔细打量着这位勇士,语气严肃,“塔石,你是达滋国第一勇士,现下我以大将的名义命令你带领你麾下的士兵,将大晋先锋官的头颅带回来,你能做到吗?”大将望着塔石,目光紧紧盯着他的眼睛。
“大将,塔石遵命!”名为塔石的将士抬头看向大将,随后右手握拳敲击左胸,行最高礼以证明自己会全力以赴。
“那你去吧,我让人准备好庆功宴等你回来!”大将信任的看着这位第一勇士,达滋国人信守承诺,既然塔石许下了他的承诺,那大将相信以他的能力,定能实现它,将敌人斩于马下,砍下他的头颅,制成装饰品,摆于家中,让所有来往客人都知道他的功绩。
塔石不再说话,直接下去,带着自己的队伍披上铠甲,骑上战马,便上了战场。
明瑾此时吊着那队人马,放好长/枪,将挂在小黑身上的长弓取下,随后打开箭壶盖子,从内抽出一只特制的比平常箭矢要粗一些的长箭,稳坐马背,半回身,拉弓射箭一气呵成。特制的锋利箭矢瞬间穿透后方三人的咽喉,劲力连带着将那三人带落马下。
连续的射击将追击在明瑾身后的金甲军们射杀了大半,正准备一鼓作气将剩下的追兵全部留下,斜刺里突然飞来了两只长矛,明瑾瞬间矮身,躲过一只的偷袭,随后手中长弓挥动,为小黑也挡掉了另一只的长矛。
侧身,一队着白色盔甲的战士正停在他右前方,呈扇形分布,与后方的金甲军形成了包抄之势。明瑾看着前方显眼的白甲军,眯起了眼睛。他刚刚稍稍放松了一些,竟然没有发现这只增援的队伍。
先下手为强,三支箭矢随着明瑾拉弓的动作,快如流星的射入那只刚刚出现的敌军之中,带走了九个人的生命。塔石没想到这银甲小将都被自己包抄了,还这么嚣张,只一不注意,自己这边便折损了九位英勇的战士。
随后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快如流星的箭矢群再次袭击了他的队伍,只一个照面,这只原本完备的白甲军,已经倒下了一半人员。
这个结果让一向骄傲的塔石无法接受,他瞬间愤怒起来,领着剩下的队员像敌人冲击而去。
“来的好!”明瑾大喝一声,驾着小黑,右手握缰,左手拎着长/枪,全速向那位领头者撞了上去。嘭的一声巨响,塔石连同身下的马匹一齐被撞飞,半空中明瑾的长/枪后发先至,直接穿透他的咽喉,这位达滋国第一勇士,还未在战场留下属于他的传说,便先殒命在明瑾之手。
长/枪上穿着一人并没有停止前进,随后又串上了第二个、第三个,白甲军见自己信仰的将军被杀,全都红了眼,冲了过来,然后步了塔石的后步,踏入死亡的深渊。
解决了这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队伍,明瑾再次示意小黑转身,随后开始了冲杀,长刀所过之处片片人头飞起,有些被狂奔而过的小黑直接连人带马撞翻,这一人一马此时才算是放开了手,大肆杀戮起来。
毕竟都将那群金甲军诱入佂西军内了,自然是可以放开手脚收取敌人人头了。那些步兵就看着披着沉重坚甲的黑马好似怪物一般连连将金甲军撞翻、撞飞,骑在它身上的银甲小将长刀快如闪电,不停的在空中挥舞,带走一个又一个的人头。
“老陈,这个先锋官怎么这么猛啊,咱们只要跟在他后面补刀,就能捡现成的军功!”
“别废话,注意周围,可别被哪里冒出来的敌军砍了脑袋!”
“放心,我心里有数,哎,快那个被撞飞的还有气,快补刀!”
“来了,来了,别喊,倒时候其他人得跟我们抢人了!”
“知道了,知道了,唉,那位先锋官一刀下去,起码得有七八个人头在飞,这可比咱们在地上辛辛苦苦杀敌来的轻巧!”
“那要不你们换换位置!”
“不了,不了,没这能耐!”说这话的人连连摇手,他刚刚可是看到了,这先锋官可是从两军包围圈里冲杀出来的,若是换成自己,别说杀敌了,估计坚持不了多久,就得被杀了!
等这场大战结束的时候,明瑾自己都不记得杀了多少人了。只知道全身铠甲往下流着血水,内里衣物怕是也被血水浸透了,小黑身上也是,坚甲下的鬃毛里全是敌人的血水,凝结到了一起,负责照顾它的马夫打了七八桶水从外往里浇透,才脱下来很重的马甲。
先锋营营地里,这次回来的士兵们满脸的疲累,明瑾双目一扫,起码有四分之一的人没能回来。他沉默了一会儿,随后脱下身上铠甲,撕开被血液凝固后粘在身上的衣物,直接跨进了放满热水的浴桶,闭目。
今天这场战斗比上一次时间要长,敌人的实力也要高上一些,所以伤亡较大。战场之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可能今日能回来,明日就要长眠于此,001的军事课上,他经历了那么多场战争,心早就在多场杀戮之战中硬如磐石了。毕竟慈不掌兵、情不立事,战场之上,再是实用不过了。
等泡完澡,去除了一身的血腥气和疲惫,明瑾才穿上干净衣裳,出了沐浴间,随后到外间用饭去了。
“小将军,后勤处送来了家里寄给您的东西,还有一些信件,属下都给您放进寝间了!后勤兵一边帮着将食盒之中的饭食端了出来,一边汇报。
“信件?”明瑾端着饭碗,看着年近三十的后勤兵,“可知道是谁寄来的?”
“除了小将军的家人,还有一封是魏家少将军寄来的!”那后勤兵如实回答。
“魏英,他怎么有空给我写信了?”明瑾想起他出发时听到的消息,“他那边不是在和人争地吗?”
“这属下就不清楚了!”那后勤兵有些为难,这些他们是真的不知道。
明瑾也没有为难他,只快速吃完桌上的饭菜,丢下空碗,往寝间去了。果然,就见寝间的地上放着六个大箱子,桌上摆着一串钥匙和一沓子厚厚的信件。
他首先拿起那串钥匙将六个大箱子全部打开,不出所料,全是衣袜、鞋子、各种能长时间存储的吃食还有各种他托运的药品、酒水,只看了一眼,明瑾便没有在看,而是拿起桌上的信件拆开,一一看起来。
顾妈妈的信件就是让他保护好自己,以及府里老夫人和姨夫人还没发现他消失不见。他爹的信则是先批判爷爷不经他的允许就将他儿子拐上战场,然后又是苦口婆心劝说他战场太危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受伤,还不如回去悠闲过日子,反正他这个爹有钱,随便他这个做儿子的造,最后则是吩咐他若是老爷子不让他走,要照顾好自己,等铁路修过来,他会亲自来看自己的。
这就开始修建铁路了?他还记得去年才将蒸汽火车的图纸和铁轨的修建方法交给那些大匠,没想到这些匠人们进度极快,已经出了成果,可以在现实之中修建铁轨了。
剩下的那封信就是魏英的,还是从西南来的。信上详细介绍了西南边境的情况,那里也出现了一大批药人士兵,不怕死,不怕疼,关键是信仰着一个上神的家伙,都入魔了。他从镇国公那里了解了自己的现状,特地来信让自己在战场上小心这伙人。
思索了一会儿,他直接出了居所,往军营大帅处去了。罗山正出来透气,就瞧见了大帅家的小公子过来了,立马迎了上去,“小将军,您来找大帅有什么事吗?”
罗山这声小将军喊的是真心实意,实在是这位小公子在战场上的作风太猛了,身为军人的罗山看了都是满眼的佩服,同时也会幻想自己这样在千军之中来去如风,只可惜他没这实力。
“没什么事我就不能过来?”明瑾瞧着罗山这个模样,故意冷着一张脸,反问。
“当然不是,我以为您现在还在休息呢!”罗山急得额头冒汗,双手连摇,他可不敢得罪这个小杀神,谁知道什么时候不爽了,会不会找自己打上一架。
见罗山吓成这样,明瑾也装不下去了,直接柔和了表情,露出一个稍显腼腆的笑容,“刚刚我开玩笑的,副将千万别放在心中,与我一介小孩计较!”
“不会,不会,当然不会了,哈哈哈!”傻笑了一阵,罗山便望着这位小公子进了大帅的屋子。随后拍了拍胸口,“乖乖,这变脸比变天还快,玩不过啊!”现在的孩子都这么厉害了。
罗山想着这位小公子刚刚腼腆的笑容,觉得这位走出去绝对是骗死人不偿命,谁会相信战场上那位杀人如割草的杀神会是这么一位表情害羞的男孩子?摸了摸咚咚直跳的胸口,罗山决定还是外出逛上一圈再回来比较安全。
屋内正在看着地图的老爷子此时见到小孙儿过来,心情立马愉悦了起来,“四郎,今日怎么没有休息,到爷爷这儿来了?”
“来了西疆之后还没问过大伯和大哥大情况,所以今天来爷爷这样,想要知道大伯大哥现如今伤势如何了?有没有醒过来?”今天算是明瑾刚来第三天,才有了空闲时间,便来老爷子这里询问情况了。
“御医已经找到办法了!”说到这里,老爷子心中也有些高兴,“多亏四郎这一年研究出来的那些药物,其中有一丸药正好对症,你大伯和大哥现如今已经醒了,只是还要修养一些时日,毕竟昏迷了大半个月!”
“那就好!”明瑾的大伯与大哥在受伤昏迷之后便被送去了后方城市医治,所以此时在边城并不能见到他们。
“这两次上战场有什么感受没,来和爷爷说说!”李岳放下了手中事物,打算和小孙子谈谈心。
“还行吧,就是这些敌军比一般军队难缠上不少,今天先锋营就有许多人没能回来!”说到这里时,李岳发现小孙儿的面色依旧平静,并没有什么变化。他满意的点了点头,既然已经上了战场,手下也有了兵丁,自然不能仁慈行事、感情用事,否则不仅会害了自己,还会害了手下人。
“爷爷这里基本上已经试探出了对面的实力,除了那些药人士兵,还有一些装备,这些兵比咱们大晋的精锐差了不知多少,等明日过后,就能进行反攻,将他们一网打尽了!”说到这里,李岳眉宇间具是厉色,显见对于这次番邦外夷联合来犯很是不喜,决定得给他们一个教训瞧瞧,正好国内需要劳力修建铁路,那么这次这些俘虏们来的正是时候。
还未开打,李岳便已经给敌军安排好了退路。不得不说他对于接下来这场大战的把握了。
明瑾见老爷子,这副自信的模样不禁笑了出来,“爷爷这么有把握?”
“不过是一些番邦小国,只是仰仗着一些外物,还想要和大晋的军队相比,也太看不起我李某人了。”李岳说到这里冷笑一声,“别让老夫抓到幕后之人,否则抽筋扒皮都是轻的,定要将他凌迟三千刀,以解我心头之恨。”
老爷子对于幕后捣鬼之人简直恨之入骨,他不仅在大晋京都捣乱,竟然还在边境联合这些小国一起给大晋添麻烦,这就不可饶恕了,果然蛮夷之国都不应存在,这次必须将这些小国通通打下,划入大晋版图才行。
“那爷爷这次准备破灭多少小国?将大晋的领土再往西推出多少距离?”明瑾想知道老爷子心中的目标。
“自然是越多越好。”经过这次的事件,这些小国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毕竟只会给大晋添乱,还不如全部灭了。迁其人口进入大晋,作为劳力去修建那些基础设施。为建设大晋的未来努力奋斗。
知道了,老爷子的目标明瑾心中便有数了。明天过后全军反击,那些驻扎在边城外面的联军也就只有这么一两天的好日子过了。之后等待他们的不是身死就是作为奴隶为大晋做贡献。
“那四郎就等着爷爷带我踏破那些番邦蛮夷之国,开疆拓土当上大将军。”说到这儿,明瑾脸上都带上了笑意。
随后,他才将魏英的信件递给老爷子,“若是猜的不错,这幕后之人应该就是这个什么上神了,躲在暗地里装神弄鬼,一直以大晋为敌,看来这次灭国的同时还得将这些信民一起给处理了。”
老爷子看完信件,脸上的表情和他孙子一般,“这些邪/教徒最是疯狂,确实需要处理,到时候扔到矿井里,正好最近需要大批的煤,这不就有现成的人手了吗!”
祖孙二人说起这事,均是冷酷的表情,谈论起那些外夷来,也完全没有同情心,在他们眼中,除了晋人,还有臣服于大晋统治的外夷,其余那些反抗者,不服者通通都是需要消灭的敌人。而同情敌人,是领军的将军们最不需要的东西。
第二日一早依旧和之前一样两军大战了一个回合,分出胜负之后便各自鸣金收兵。明瑾拎着长/枪回到营地之后发现今天又少了一些人。其余士兵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显然长期的战争已经将这种场景变为平常化了。
今天军队休息的很早,所有士兵都知道,明天就是大战,都在为明日养精蓄锐做准备。
次日,天还未亮,一片黑暗之际,边城之中,所有的军队都动了起来。先锋营先行出关,随后左右翼依次穿过城门,最后正面主力军扛着武器整队出发。
在边城外的空地上开始整队,对面的敌营也发现了这个情况立马唤醒所有士兵,整队排列,大战的氛围弥漫在整个战场上。
敌营之中那些各国将军都有些焦虑,虽然相信上神的赐福,但李大帅的凶名,威压在他们这些小国头顶几十年之久,还是近几年李大帅回京后,这厚厚的阴影才算是稍稍移开了一些。
之后上神到来带给他们更加强壮的士兵,更加精良的军备。更是增强了他们的自信,但如今双方要进行大战,他们这些小国将军心里还是止不住的担心。
等冲锋号角响起,大晋这方可不管敌方有没有准备好,准时发动了攻势,先锋营万匹战马冲锋带起了灰尘和大风直冲敌对联军而去,他们还未排列整齐的队伍开始出现骚动。
此时军队里的士兵基本都患有夜盲症,就算打起火把,联军也看不清对面人影。倒是大晋的军人,因为军队有钱,各个将领也舍得投入,每餐肉食必不可少,倒是没有夜盲症,毕竟入军三个月后,还有夜盲症的,只能去后勤处与伙房呆着了。
此时,因为这个优势,大晋军队瞬间有了大胜的把握。先锋营率先冲入敌军之中,仗着黑暗之中眼神极好,杀起敌来毫不手软,不一会儿,联军便被砍倒了一大片,左右翼已经完成了对联军的包抄,先锋营也已经凿穿联军,将他分为两块,交由后方赶来的主力大军,随后明瑾便带着先锋营继续向前,直接到达联军大后方,散开,将敌军彻底包围住。
可以说这是一场一面倒的屠杀,明瑾专门杀那些联军中的军官与身体素质异于常人的药人,后来越来越多的敌军被杀破了胆子,扔下手中武器投降。此时天边已经出现了一丝鱼肚白,大地之上也稍稍有了些光亮。战场上,除了倒下的,便是抱头蹲下的战俘。
明瑾骑在马上,看着包围圈中投降蹲下的敌军俘虏,并没什么表情出现,这一场大战开始的突然,结束的突然。
但明瑾带着手下将联军包抄后,便穿梭在敌军之中将发号施令之人全部杀死,联军底层士兵既因为夜盲症看不见,又得不到来自上级的号令,自然无所适从,群龙无首之下有些士兵被杀怕了开始投降,有了第一个,自然就有第二个,连锁反应之下,整个联军投降也没用上多少时间,这场大战便结束了。
此时的他无比冷静,竟然还有心情想着这么多的俘虏,该怎么运回大晋内部?亦或者是直接在这里开始修路,还能省下路费?
看了一会儿,觉得也没什么好看的,明瑾便一拍小黑带着头盔的脑袋,往城里疾驰而去。
大军一举剿灭联军,大胜,自然是该庆功的。此时的明瑾正在大帅府的大厅之中,找了个不引人注意的位置坐下,先听老爷子说了一通赞扬的话,又见各位将军端酒敬人,随后在烤全羊、烤全牛、烤乳猪上来之后,抽出一直佩戴的腰刀,直接割下烤得汁水横流的羊腿,开始一个人默默吃了起来。
上首的老爷子在与各位属下喝酒的时候眼角余光还时不时关注着小孙子,见他吃的香甜,脸上的笑也更加灿烂了。今天大军休息一天,明天便要拔营征战,将那些胆敢联手进军大晋的国家通通踏灭,正好,也给军中增加一批收入。
离大晋边城最近的一座小国内,一个探子跌跌撞撞的跑进一处修建的金碧辉煌的大殿,“何事如此惊慌?”一位神使见着这探子的样子,嫌弃的皱起了眉头。
“神使恕罪,快禀告上神,多国联军败了,已经沦为大晋军队俘虏!”那探子面上全是惊慌之色,因为他知道接下来等待他们国家的将是大晋的铁骑。
“什么?败了?”那神使听了这个消息,怔愣在了那里,脑子还有些转变不过来,上神赐下的那些战士,竟然没有打败大晋的佂西军,反而还被佂西军打败了?
一想到现在佂西军的大帅李岳,他从内心都能感受到寒意透出,这位大帅自从来了西疆之后,有多少小国是灭在他手中的,就连他小时候不听话,他母亲都是用李大帅的事迹来吓唬他的。
他现在脑海之中只有一个字,那就是-----逃!只脚步刚动,便听到了殿内传来的问话声,“萨达,发生什么事了?”
萨达立马回过神来,面上带上来虔诚的表情,快步进入大殿,“上神,刚刚探子传来的消息,联军大败,已成俘虏,依照李大帅的性情,怕是明日就要发兵征伐这些敢于联合的小国了!”
“败了啊!”看起来只二十出头的上神听到这个消息也和萨达一个表情,愣在了那里,等回过神来就听见萨达后半句话,他立马握紧了拳头,“萨达,吩咐下去,我们今日便离开,往西而去!”
没想到做了这么多年的准备,有神物帮助,还是没有赢得机会,难不成大晋真的是天命所归,我等外夷真的要生生世世受其压迫,一直供养大晋子民?
上神想到这里,面色更加难看,不,他既然来了这个时代,还带着那样的宝物,自然要为以后的族群着想,只是一场大败而已,他还有机会,想到这里,上神打起精神,吩咐起手下开始收拾行装,往西而行。
而此时,这小国的贵族都得到了联军大败的消息,纷纷收拾行囊,准备远行,去更西边的国家定居,远离大晋这群战争狂。
当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明瑾已经跑完圈,锻炼完毕,沐浴更衣换了一身新的衣裳了。同样在演武场跑圈的方归、张雄二人见自家头儿从屋里出来后,互相使了一个眼色,‘头儿衣裳真多啊,这几天就没见过重复的款式!’
‘头儿不差钱,再说前几天你没瞧见后勤处搬进去的那六个箱子吗?全是头儿家里寄过来的!’张雄那铜铃大眼眨的更吓人了。
‘你也不差钱,想要新衣裳跟家里婆娘说啊!’方归看着张雄,眼中明明白白的表明了这意思。
张雄摆了摆手,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他家婆娘那手艺还是算了吧,他自己缝的都比她那女红来的整齐。
明瑾并没有理会那边两人,而是直接敲响先锋营集合的铜锣,‘哐哐哐~’顿时原本还各干各事的士兵们瞬间着甲,拎起武器,奔向马房,牵出战马,在演武场上开始集合。
演武场前方高台上,明瑾掏出怀表,看这次集合需要花费多长时间,当所有人装备整齐,骑在战马上排列整齐,将整个演武场塞满还不够,有些挤不进来的,则是排到对面的演武场上去了。
“半个小时,不错!”计算出时间,明瑾很是满意,随后明瑾穿着铠甲就站在高台上,不说话,他看着天色,等待着大帅身边传令官的到来。而下方,一直排列的手下士兵们也并没有发出质疑,没一会儿,一位传令官手持大帅令牌跑入先锋营内,“大帅有令,命先锋营即刻出发,跟随大部队,前往达滋国,务必在今日将达滋国收归大晋所有!”
随着明瑾的一声出发,整个先锋营陆续出了营地,与大部队汇合,向达滋国行军。大军行动速度很快,装载着主力部队的大型马车跑在中间,两旁便是骑着军马的先锋营充当护卫,大帅的战车在稍后一点位置,整个军队只用了两个时辰便到了百里之外的达滋国边城。
这边几乎刚刚望见大军身影,城楼上便已经插上投降的白旗,城门大开,等候着大晋军队的到来。毕竟三十国共四十万联军都兵败被俘,达滋国内的军队基本都投入到了联军中了,此时整个国家只有一千不到的军队守卫,压根儿不是征西军的对手,而且这座城的城主与城内富户昨天就跑了,只剩下贫民留在这里等待着征西军的到来。
城门口,跪着大批达滋国贫民,此时见到打头的先锋营,立马虔诚的将整个上半身伏在地上,不敢抬头去看这些气势惊人的骑兵。
明瑾见此并没有为难他们,随后停在了城门前,等待大部队的到来。跪在人群中间的青奴悄悄抬头看了看这些秩序整齐,不发一言的骑兵,眼中全是羡慕。
他是大晋商人与这边的女奴留下的孩子,因为发现的时候那位商人已经回了大晋,他只能与阿妈一起从出生起就沦为了奴隶,只能服务于城内富户,时不时还得遭受打骂与虐待,从小到大只有阿妈给过他温暖,只可惜三年前他阿妈便因为富户不满意,被直接打死了。
他发誓要为阿妈报仇,此时看着面前纪律严明的军队,他眼中冒出了强烈的光芒。尤其是看着这只军队前方那着银甲的年轻将军后,他更是将注意力全放在了他身上。
他开始琢磨该如何推销自己,因为常年放马的原因,他的骑术比许多军人还要厉害,只他想到自己有些泛红的头发和翠绿的双眸,便有些泄气,他虽然继承了来自大晋父族的面容,但也继承了阿妈留给他的红发翠瞳。
这样显著的特征,一看便知道不是大晋人。当他再次悄悄往前方望去的时候,猝不及防就对上了一双平静的黑眸!抬头,就瞧见那骑着黑马的小将军正看着他。瞬间,他条件反射般的低头,将整个脑袋缩进环着的手臂里,白的发光的皮肤直接涨的通红,只留两只红彤彤的耳朵暴露在外。
明瑾饶有兴趣的看着贫民堆里那个奴隶打扮的青年,见他只不过被自己看了一眼便害羞的缩了起来,倒是笑了。
等青奴平复好心情再次从手臂的保护之中瞧瞧抬头,就瞧见了一双带着笑意的熟悉眼睛。他不敢再看,直接低头,想将自己藏起来,掩耳盗铃的行为确实让明瑾心情好了不少,他也不是为难人的性子,干脆转开视线,望向已经陆续进城的大军。
此时大帅的战车正好驶过,李岳看着孙儿面上带着微微笑意,还有些好奇,这是碰见什么好事了。只接下来还有事情,他便没有停下来,而是直接进城,开始安排人手接手这座城池,顺带着将那些逃走富户的宅邸全部查抄,为大军军费增砖加瓦。
明瑾便领到了一份抄家的好差事,他带着手下一队人马,迅速堵住了一条街道,然后包围了几处华丽的宅子,随后一挥手,早已等候多时的手下犹如饿狗扑食一般冲了进去,开始搬运起原主人没有来得及带走的财物。
抄家的士兵拿上一两块银币,并不算违规,这也是抄家者的福利,这次能轮到先锋营来抄家还是看在先锋官立了大功的份上。所以先锋营的战士很是珍惜这次机会,几乎快要掘地三尺,搜查房屋,扒拉财物了。
明瑾对这些不感兴趣,只骑在小黑背上百无聊赖的欣赏着这达滋国的建筑。这边的房屋与大晋尤其不同,大多都是土石修建,偏向富贵华丽风格,修建的又高又大,很有异域风情。
只明瑾却是当旅游景点看待,倒是也没有去深究他们的文化历史。当他从这些不同建筑中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那群手下已经抬着一箱又一箱的东西出来了。箱子不够的,直接就抱在手中,或者用衣摆兜着出来了。
明瑾看着还有两个手下抬着一尊金像直接摆在地上,随后又进了屋子去搬运其它东西,这些抄家的军汉热情高涨、看着不断搜刮出来的财物双眼放光,心中喜悦之情不断膨胀,毕竟今天搜刮了这么多的战利品,那么大帅绝对少不了给他们发赏钱。
等将这整条街全部查抄完毕,明瑾的手下迅速将这些财物装车,一一运去后勤处进行统计。
之后的日子便是一路向西,一路收编投降的城市,后勤的士兵们将那些擒获的贵族、富户直接运回大晋,开始鞭策他们挖土修路,而其余贫民,要么自愿入大晋成为劳工,要么跟在大军后方为佂西大军进行服务。
青奴此时便被编入后勤小分队中,为佂西军中的军官们清洗衣物,跑腿送东西,收拾房间....总之包干一切琐事,就为了不让这些军官因为外在原因战场分心。
他好不容易才争取到先锋营的任务,每次给那位年纪不大的先锋官清洗血衣、盔甲的时候,都极为认真,每次跑腿过去送东西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就怕打扰了小将军休息。
明瑾早就发现最近他身边服侍的后勤兵变成了一位混血奴隶,这天刚刚又打下来一个小国,明瑾正在一处刚刚分配过来的宽阔屋子里休息,就见那个外貌特征明显的混血奴隶又过来了。
“小将军,后勤处有您的信件和包裹,派我给您送过来!”青奴见小将军在躺椅上睁开了眼睛,立马小心翼翼的回话。
明瑾定定看了他一会儿,才接过他手中递过来的信件,一看又是他爹问平安的信件,以及魏英询问军营生活的信件。他来了这边快三个月了,这段时间里,除了灭国还是灭国,基本上早起一睁眼就在赶路,随后攻城,或者城里人直接投降,抄家,运送战利品,生活过得极其无聊,原先战场上遇见的那些药人战士也不见了,搞事的幕后之人不知道是不是被吓到了,也不出现了。
这让明瑾空闲时间只得去001里氪金上战场,先被里面的各种奇形怪状的军队血虐,然后等适应了在血虐回去。所以此时突然见着了这个喜欢害羞的混血奴隶,他便来了一些兴趣。
此时仔细打量了一番,明瑾才发现这个混血奴隶长的很是好看,高鼻深目,红发翠眸,皮肤雪白,长手长脚,身材高挑,露出的手臂上也全是流畅度肌肉,可见平时没少干体力活。
“你叫青奴?”明瑾查看了一番顾妈妈寄来的包裹,见还是衣服鞋袜,便也不在多看,而是问起来下面的人。
青奴在小将军清亮目光的打量之下,又开始紧张起来了,“是、是的!”这一紧张就开始结巴的毛病也发作了起来。
“你怎么会想到来我这里的?”明瑾问完这话,随后又补充到,“我想听实话!”
青奴看着坐直了身子的小将军,紧张的手指一直扣着裤子的上的一个小洞口,沉默了片刻,才一字一句慢慢说到,“我、我想要成为、成为小将军手下的兵!”说到这儿,他低着头,“我,我知道,我这种身份想成为小将军手底下的兵,简直是异想天开,但,但我就是想,我,我骑术不比他们差!”
说到这儿,明瑾瞧见面前一直低着头,驮着背的青奴突然无意识的挺直了腰,语气之中也带上来一丝自信。
作者有话要说:啊,战场终于写完了,或许以后可以去挑战一些男频题材了,
不过还是好羡慕那些会写感情流的太太,每天只需要日三,可惜我是感情流苦手,写不出来,感觉还是剧情流无cp香,不用考虑感情,直接日万推剧情,就是码字辛苦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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