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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禁“嗯”了一声,没有什么反应。

偏将小心地看了他一眼。

“已经是第六批了,将军,咱们还不回主公那里去吗?”

这句话起了一点反应。

这个眼皮被海风吹得微微发红,眼袋下垂得也很厉害的中年武将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

“你怕了?”

偏将吃了一惊,“在下怎么会怕这些乌合之众!”

那些人与其说是士兵,战斗力与流寇相比也强不到哪里去,以于禁治军之严来说,击败他们真是太容易了。

但于禁仍然在偏将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恐惧的神情。

那些人的确不是什么精兵,他们只不过是从青州南下的流民,同琅琊东海本地农民一起组成的义勇,他们的战斗力别说同于禁的精兵抗衡,就是同于禁麾下的民夫们相比,仍是不足够的。

他们没有足够的粮食,没有统一的军服,更没有趁手的兵器。

统领他们多半是北海学宫里的哪个文士学子,平生从来没有见过阵仗,最多只读了一两卷兵书。

这是什么军队,这哪配称之为“军队”!

他们知道直接向着西南而去会遇到曹公统领的兖州精兵,凭他们这样可笑的实力断然是打不过的,因此便动了这样的坏主意,想要绕路南下,先到淮安来,与陆廉或是关羽合为一路,再去支援刘备。

于禁屯扎在朐城以南的某个小村庄里,原本是为了阻绝淮安以南的援军,但遇到这样可笑的“援军”,也顺手就打发了。

战胜他们不需要很久,见面就全军出击,两面包夹,然后——屠戮殆尽即可。

但于禁明白自己偏将的恐惧是从何而来。

……这场战争与以往很不一样。

同样都是自己的辖地被人攻占,他曾跟随主公在濮阳讨伐过吕布的,因此并不算没有经验。

在他的印象里,士人也好,庶民也罢,除了最有名望的那一批豪族之外,其余多半随波逐流,明哲保身。

今天吕布来了,他们便小心翼翼地奉承吕布;

明天曹公回来了,他们又忙着箪食壶浆,想要在曹公的目光下求得全家老小的性命。

这些人是卑怯的,懦弱的,也许在主公看来,还要费心安抚他们一下,但以于禁这个纯粹的武将看来,这些寒门士族也好,庶民也罢,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都对战争没有任何影响——他们没有勇气做出任何的决断。

因此那些南下的“援军”的确令他吃惊了。

那些“援军”会排起松散得令人发笑的军阵,会笨拙地传令,会举起举着破破烂烂的旗帜,冲向他的兵马。

……然后在他的全军冲锋下,作鸟兽散。

于禁原本是不想杀绝他们的,他没那么残暴,而且也没有那样的精力。

但在这样的几次拉锯战之后,这位将军还是不得不下令全军追击,务必杀死他们每一个人。

因为那些人在四散之后又会卷土重来。

如果他们的兵源一时得不到补充,他们也会想方设法地藏在山林里,藏在溪水旁,伏击那些砍柴的,或是打水的士兵。

如果他们的人数慢慢多起来,他们会重新开始发动进攻……

擎起他们那破烂得根本看不出字迹与颜色的旌旗,步履蹒跚,呼声混杂地冲过来!一次,又一次!没完没了,永无止境!

“将军!”有士兵匆匆忙忙地跑过来,“有斥报!大路北方约十里处,有兵马五千,向我而来!”

于禁看了偏将一眼,转向了士兵,“什么样的兵马?”

“还是那些,那些义勇!”

“什么义勇!”偏将骂道,“是贼军!”

“是!”士兵连忙改口,“是青徐的贼军!”

“打着谁的旗号?”

“污渍斑斑,看不清楚!”

“兵刃如何?”

“许多都是使棍棒的!有利器者,十不足一!”

于禁点点头,“传令,备战。”

“是!”

太阳正渐渐向西而去,海风便愈加冷硬,因此偏将突然打了个哆嗦,于禁也全当没有看见。

“将军……”

“我能杀他们六次,就能杀他们六十次,六百次,”于禁头也不回,冷冷地说道,“杀得青徐两州,再也没有那些敢为刘备出头的愚民为止!”

“……是!”

朐城以南,离于禁兵营不足十里的土路上,这支“义勇”正缓缓而来。

他们穿得很破烂,但仍然很珍视手里的棍棒,小心翼翼地用最后一点布条将它们裹了起来。

这是可笑的,因为裹了布的棍子也仍然不能与真正的军队制式武器相抗衡。

他们其中有些人还赶着驴子或者是牛,车上堆着些袋子,一看就知道装了些粮草,走在崎岖不平的路上,便更加小心,远远看去,不像一支军队,倒更像是一群出来运送粮草的民夫。

有个身材特别高大的汉子走在了这一群衣衫褴褛的“义勇”之中,为了让自己不太显眼,还特意顶了个草帽。

……远处的斥候没怎么注意到他,但身边的人却频频地打量他这幅奇怪的打扮。

终于这汉子忍不住了。

“你看个什么!”

“我看将军这草帽,”陈到乖觉,立刻找了个说辞,“十分精巧,不似市面上能买到得那等货。”

“那是自然,”关羽呵呵一笑,“这是我阿兄编的!”

第289章

“贼军”将至的时候,于禁的士兵也在战场上排好了战斗队列,严阵以待。

这支军队在撤出淮安城时,遭受了一点损失,但在同曹操报过信后,又休整了一下,依旧维持了两营共五千人的阵容,铠甲兵刃都十分整齐,并不寒酸。

但这支军队失去淮安之后,粮食就成了问题,不得不四处劫掠为生,而且于禁为了隐藏起大营的位置,还特地令士兵去远一些的村镇劫掠粮草与民夫回来,这些来来回回的行动也令士兵们感到疲惫。

但这支“贼军”不仅有人,斥候回报说还押了些粮草,这就很招人喜欢了。

于禁不认为这有什么异常的,前六批援军也曾如此,他们是从琅琊一路南下,辎重车上除了兵刃之外,几乎什么都带,锅碗瓢盆,粮草钱帛,还有牛羊马匹,这些东西都是重要的补给,因此尽管自偏将以下的有些人隐隐产生了惧意,但于禁的情绪却是截然相反的。

他很乐意用这些青徐百姓的家当,煮一锅热热的肉汤来喝,驱一驱冰冷的海风带来的寒意。

尽管没有说出口,但他的偏将并不乐意。

于禁是泰山郡人,这意味着他所居住的地方,离青徐并不算很远,无论是商贾还是学士,在曾经大汉还是那个大汉的时代,泰山郡的人同青徐两地来往都十分密切。

他们的口音很相似,讲起话来一点妨碍也没有。

偏将踩了踩地上的荒草。

这片荒原已经承受了六次战争,它似乎已经起了些变化。

究竟是什么样的变化,这个粗俗的,没有什么学识的汉子说不出来,但他就是隐隐觉得,当他带领一营的兵马进入这片战场时,这里变得不对劲了。

每次战斗过后,这片荒原先是透着橘红的色彩,风里带着一股热气腾腾的腥甜,到处都有人在呻吟,在惨叫,有一部分土地是黏腻的,一脚踩下去,会发出咕叽咕叽的响声,这多半是凹地,血液汇聚得太多,慢慢吸进泥土里之后,土壤自然变得松散湿润了。

但在士兵们来来往往收缴战利品,并且给那些渐渐变得安静的百姓堆积起来,再吩咐民夫将他们拉走之后,荒原的颜色就渐渐发乌了。

漆黑的,有些像锈迹,但走近了又会看到没有干涸的鲜血依旧在里面冉冉流过,气味是不再腥甜了,这样的土地会发出一股腐臭味,而且在天气越来越冷之后,它也渐渐变得越来越硬。

但过去数日,土壤间为什么还会有鲜血流过?它早该干涸了啊。

副将想不明白这件事,但他却莫名觉得很不舒服。

“这里视野开阔,离朐城与淮安有一段距离,道路边又有一片树林遮掩,”于禁平静地说道,“不是正好做战场吗?”

副将还是很不喜欢这里。

太阳在渐渐抛弃这里,光线暗了下来,周围温度也在不断下降。

风刮过光秃秃的树林,发出了尖细而凄厉的声音,像有人在哭,又像有人在控诉。

风停了。

可是那声音还没止住似的,依然在他的耳边转来转去,带着冰冷而怨毒的语气,低低地质问他什么。

“他们来了!”

偏将打了一个激灵。

在影影绰绰,苍白而细瘦的树林尽头,那些阴影慢慢地来了。

有士兵在窃窃私语。

那些人脸上有血污吗?

躯壳上有血洞吗?

他们的下巴被撕掉了吗?

他们的鲜血,在肆无忌惮地流淌而来吗?

“击鼓——”于禁大喝一声,“刀手!”

他的声音惊醒了那些狐疑而犹豫的士兵,有将军在这里,他们有什么值得惧怕的!

队率大声地呼喝,只要杀死第七批贼军!

杀光他们!

就可以用他们的车,装运他们的粮米,牵走他们的牛羊,回到营地里去,大快朵颐一顿!

当他们这样想着,并且一步接一步,先是慢慢走,然后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急,甚至带了些迫不及待的癫狂时,对面的敌军也动了。

那些人有的从裹了布的木棍里,拔出了寒光凛冽的环首刀,有的在辎重车上拿下了藤牌,还有一排衣衫褴褛,穿着破烂草鞋的汉子来到了最前排。

他们的手里端着弩,他们的手稳极了,他们的眼睛也冷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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