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凡人修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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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拍完又懊悔不已,拱手向着众人道歉,好玩的很。
罗素一踏进门,那低头的掌柜的瞬间抬起了头,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又将头低下了。
“那人在后面,给我安分一点,不要打扰我的生意!”
呵。
还很豪横。
自己似乎来了一个了不起的地方。
虽然掌柜的态度不好,但毕竟是人家的地盘,罗素也没说什么,径直走到了后院。
后院里面大有名堂,一步踏进去,海阔天空,跟前面吵吵闹闹的街道不同,仿佛瞬间就隔了一个世界。
仅这一招,罗素直接就明白了,这里面肯定是一个大佬,茅山大长老让自己劝回这个人,原本以为是个简单任务,现在看来直接难度上天了!
他深呼一口气,清了清嗓子,刚想要开口,话还没说出,整个人便被一道奇怪的力量甩了出去。
一时间天旋地转,等待罗素在清醒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站到了前厅。
那掌柜的还有那些读书人脸色丝毫没有变化,似乎早已经习惯了。
“小娃子,你过来。”
掌柜的招了招手,罗素走了过去,他打量了一下罗素,眼神中有些惊讶,“茅山的?”
“是。”
“你怎么这么小?”
“啊?”
掌柜的摇了摇头,“我劝你还是回去吧,之前茅山已经派过十几次人了,每一次都见不了面,直接被轰了回去。”
“有的以为自己可以感动,就在外面守了三年,结果……”
掌柜的径直摇了摇头,继续摆弄着手上的书页
结果自然显而易见,如果他劝了回去,那就不用罗素来了。
听掌柜的这么一说,罗素瞬间感觉有些棘手,人家求了三年,来了十几次人,都没见了面,自己也不大可能。
刚想要转身离去,可又想了想,毕竟这是自己的第一次任务,若是就此回去,总感觉有些过意不去。
罗素静静的想了想,他决定留一个月,如果一个月内劝不了,或者不让见面,他转身就走。
见他不离去,掌柜的似乎明白了他的心意,用手指了指旁边,“你就住那儿。”
“噢,对了,我这可不管吃饭,你吃饭需要自己去赚钱,或者给我打工。”
罗素刚想说自己不需要吃饭,毕竟到了他这个地步,真的到了喝空气、喝西北风的境界。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然后询问的,“在我之前的那十几人,他们吃饭吗?”
“当然!”
“为什么?”
掌柜的奇怪的看了罗素一眼,“凡人不吃饭,那不得要饿死吗?”
……
好有道理的样子。
罗素也不再说话,简简单单的收拾了一下,就宣布入驻了这个书店。
他也没带行李,他也没什么衣服,直接就床上一躺就行,反正也热不死,反正也冻不坏。
哪怕有蚊子,蜈蚣什么的,都没办法下嘴,实在太硬了。
但很快,罗素就发现自己年轻了,这掌柜的直接给他上了一课。
只见掌柜的手提一只鹰,甩在了他面前,“小子,这就是你的工作,给书店做饭。”
他又说了一声,“只需要做三个人的就行,大老板是不需要吃饭的。”
店中就他一个掌柜的,还有两个伙计,罗素今天来的有点巧,两个伙计出去采购去了。
对于这样的说法,罗素有些嗤之以鼻,煮三个人的饭,那我吃啥?
更何况,面前这可是鹰,这玩意儿很刑!
“对面那姓刘的,弓箭还挺利的。”掌柜的看着地上的鹰,被弓箭一箭穿胸而过,整整齐齐,不禁有些感慨。
谷/span这鹰飞行速度极快,还有爪子、翅膀防身,要想弓箭穿胸而过,那箭法真的没法说。
“小子,好好煮,我给你讲,这野味里面,就属鹰最香。”
掌柜的看起来是经常吃,经验那是一道又一道的,“他的肉十分细,汤鲜美无比。”
“而像那些野猪,豹猫,果子狸什么的,奇骚无比!”
“只有那些外行人,才会觉得那些东西好吃。”
“你小子运气好,刚一过来就尝到这样的美味,算你有口福喽!”
掌柜这说着说着就晃悠的走了,浑然不知自己身在了一个好时代,若是换了一个地方,早就人头落地,直接刑了。
罗素也感慨世事奇妙,他几个月前还是巅峰试炼的第一,无数人眼中的天才,无数人追捧的存在。
而现在,竟然沦为了给别人做饭的厨子。
他眼睛撇向了后院,静静的思索了一下,决定还是住下去,万一自己把里面的大佬劝回去了,给哄好了。
那大腿上的毛掉下一根,都能把他砸死。
另一方面嘛,他还想在凡间好好的玩一会儿,不想太早的回到茅山去。
罗素又如小当家附体,就地取材,烹了一碗美味的鹰汤,惹得众人拍桌子叫绝。
靠着这一碗鹰汤,这厉害的厨艺,罗素瞬间就融入了整个书店之中,被众人接纳了。
闲聊中,他很快就明白了这书店的底细。
这书店是大老板开的,也就是大长老让他劝回去的那人,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大隐隐于市的人。
听掌柜的说,大老板在院中种了一棵茶树,就在那边喝茶看书,看经书,看各种各样的书。
当然,这也只有他一个人进去过,两个伙计是不能进去的,罗素也是不能进去。
两个伙计一个姓张,一个姓许,都是附近穷人家的孩子,在这书店之中讨口饭吃,也不求大富大贵,但求一生平平淡淡,安享晚年。
可这简单的愿望,并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因为这人间并不太平,不同于刀山地狱,始皇帝横扫六合,一剑断绝轮回。
这世间妖魔鬼怪可是众多,王朝末世,动荡不堪,朝中党争十分严重,一时间风雨俱来,江南之地动荡不安。
而这书店仿佛是异类,谁让幕后大老板十分的凶残呢,无人敢招惹,这小城便安宁了不少。
为什么开书店?
只因为这大老板喜欢看书,看各式各样的书,有经书,有志怪,有小说,有地方志,有爱恨情仇录,口味颇杂。
一听说这个,罗素眼神就忍不住亮了,“掌柜的,我能不能赊一点工钱,换点纸和笔给我。”
“你在我这白吃白住,你还想要工钱??”
“……”
“唉,算了,看你年纪小,就关照关照你。”掌柜的从旁边取出一摞纸,那两个小伙子看得羡慕不已。
要知道这玩意儿可不便宜,除了他们书店,也没有几个地方能舍得拿出这么多给一个外人了。
他们两个来了好几年,掌柜的可从来没这样对过他们,难道是因为新来的做饭好吃?
过分,过分……两人忍不住舔了一下嘴唇,抗议的心思顿时被压下去。
那玩意儿确实好吃。
罗素接过那纸,掂量了一下,忍不住眉头一皱,“有点少。”
“你拿纸干什么?”
“我打算写一本小说,修仙小说。”
那掌柜的顿时就笑了,“修仙无聊的要死,有什么好写的?”
“我的不一样,因为它的名字叫凡人修仙传!”
“哼,一天都没搞头,肯定没人看的,少年,你还不如写一写书生和狐妖的故事,那才有市场。”
是吗?
ps:今天六千六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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