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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等待这些欧塞尔伯国斥候的,就是一场单方面是杀戮。
最后就仅有一名俘虏,此人被捆住手脚,叽叽哇哇得如同野猪一般,在不断挣扎被罗斯战士不断拖曳到菲斯克面前……
与此同时,菲斯克也饶有兴致得将那酷似旗帜的东西拿到手里了。
很大程度上,此物就是旗帜。
一根木杆捆有横桁,它好似一个大十字架,横桁上垂下一面方形布,它就是淡黄与深蓝的条纹顺序排布。
也是在这时候,阿洛维斯带着他是人,才率领辎重马队姗姗来迟。
阿洛维斯没有看清刚刚大战的景象,现在看到满地箭矢真是大开眼界——罗斯骑兵果然就是靠不断射箭来作战的。
“你来晚了。”菲斯克屹立于马背,他此刻已经举个那旗杆。
“大人,你们这就赢了?”
“是赢了。你瞧。”菲斯克手指一下:“我的人正在清理残敌。无聊的杀戮继续,我只要一个俘虏,其他家伙全部处决。”
菲斯克说话目不转睛怒目圆睁,满脸都是令人惊恐的褶皱。
须臾,菲斯克又展示自己的缴获:“朋友,这就是勃艮第人的旗帜?”
“旗帜?”阿洛维斯抬头看了一下,他有些讶异,不过想了想又觉得非常合理了。
“不是勃艮第人的。”他说。
“啊?”菲斯克吃惊地问道:“还有新的敌人?”
阿洛维斯耸耸肩:“其实,也是勃艮第人的。”
“荒谬,到底是不是?你们法兰克人说话总是这么弯弯绕?”
“情况是这样的。”阿洛维斯以他的认知描述道:“勃艮第是有自己的旗帜,就是……白布上缝上如同网格一样的红布条。”
“哦?奇怪。”
“是奇怪。就好像凡是见到罗斯旗帜的人们,还以为你们是崇拜圣徒安德烈的,其实你们的图案直指船桨。”
“回答我的疑惑。”菲斯克催促道。
“是。”阿洛维斯有些得意地昂起下巴:“以我了解,勃艮第人的图案是在表示某种……被血染红的麻布。或者是被血染红的十字架。”
“可我拿着的旗帜,根本没有红色。”
“因为这是欧塞尔伯爵的。”阿洛维斯继续道。
“这又是什么家伙?”
阿洛维斯撇起嘴,说道:“欧塞尔伯国就是勃艮第。勃艮第被查理曼灭国了,剩下的贵族又不是死了。他们只是换种身份继续生活。”
菲斯克突然悟到:“哦?所以这个欧塞尔伯爵……”
“欧塞尔的康拉德,他其实就是勃艮第的统治者,仅仅是他现在还不能恢复勃艮第的名号。这是我所了解的,至于现在……也许只有战俘能说清楚。哦,但愿你的人别把他们杀尽。”
那边的杀戮还在持续,下马的战士还在搜寻好控制的俘虏。
既然谈起了欧塞尔伯国,阿洛维斯也乐意多说一些自己的了解。
所谓欧塞尔的贵族纹章就是淡黄与深蓝的条纹纵向搭配,似乎很久以前它就是这样的纹章图案了。
若是必须彰显伯爵的权力,旗帜上还要缝上一只有些抽象的黄色狮子,狮子代表查理曼,证明着欧塞尔伯国的权力来源。
蓝色代表水,淡黄代表黄金。他们倒是想使用深黄,然茜草染色太容易掉色了,而靛蓝的蓝色保存得非常长久。
这一情况与雷格拉夫的麦西亚军队制服也是一样,黄色太容易掉色。当然,菲斯克也不知罗斯王的大王子,现在已经在距离欧塞尔伯国并不远的安茹-香农拉出一支强军。
欧塞尔伯爵以不雅的、被教士视作“恶魔行为”的举措满足查理曼。
年轻的他被年老的查理曼压在身下,被玩弄、被当做小狗。
康拉德出卖了男人的尊严,但作为勃艮第旧贵族,还是成功拿回了很大权力。
他也要复兴勃艮第,哪怕是以这种拙劣的手段。至少就目前局面而来,欧塞尔的康拉德,是勃艮第地区第一大贵族的身份已经显而易见了。
此人的身份高贵军事实力不可小觑,有关此人的野心已经昭然若揭,这种事是阿洛维斯这种帝国老兵很了解的。
所谓先帝“虔诚者”路易在位时候,欧塞尔的康拉德就已经表现出复国野心,如今那家伙也许会利用帝国内战拿回大权。
阿洛维斯向菲斯克描述的是他自己的理解,他自诩这与现实大差不差。
但菲斯克实在对欧塞尔的概念一无所知,他能理解的,就是该伯国就是换了一件衣服的勃艮第人,以至于连纹章也变了。
“你瞧,你要的俘虏已经来了。”阿洛维斯指着说到。
如用被活捉的野猪,疯狂挣扎的俘虏被踢了好几脚后才冷静下来。
起初俘虏依旧很不配合,随着被威胁“不听话就废了你男人尊严”,这俘虏下意识夹紧腿,赶紧以口音奇怪的法兰克语说明自己听话。
只是这所谓的法兰克语,令本来就仅会少量法兰克语的罗斯战士们费解。
后者在质问一番,除了看到俘虏怂得开始痛哭,根本得不到有用情报。
“你的人不懂他们的语言。”阿洛维斯要求菲斯克没必要在泄愤式的踢踏,自称那家伙的语言自己倒是略知一二。
“不是法兰克语?”
“当然不是。那是勃艮第语,我……略知一二。”
“好吧。有你带路真是我们的荣幸。”菲斯克示意阿洛维斯去问问。
起初,这位老兵兴致勃勃而去,他的确略懂勃艮第语,却对这些家伙没有丝毫的共情。
因为查理曼在位时,就是法兰克大军杀服了勃艮第军队,大军灭了勃艮第王,再把它进行大拆分。
阿洛维斯当然不是往昔战争的参与者,他作为曾经直接效忠洛泰尔的老兵,对勃艮第人依旧有高高在上的态度。
阿洛维斯闻讯一番,很容易便得到了关键信息。
他完全以一张严肃的面容,走回菲斯克的战马前。
“你肯定问出大事了。”
“是。”阿洛维斯抬头道:“你们现在杀了俘虏也无妨,我把情况都问明白了。”
“哦?”不由阿洛维斯再说话,菲斯克一个手势,奉命的战士便一剑刺杀了俘虏。
此举实在吓了阿洛维斯一跳:“何必如此着急?”
“你说吧。我看,比起那些俘虏,你才是最有用的。”
“嗬,承蒙大人看得起。是这样的,欧塞尔军队的确在凡尔登有所集结,那里已经聚集了一些敌人。你不是渴望一场光荣胜利么?你既然是罗斯军最精锐的,何不直接杀向凡尔登?”
话语里总感觉些许苛责,菲斯克呵呵笑出声了:“你是在催我进军?”
“反正这里的确只是他们的斥候,还有不少敌人就在凡尔登。你们越过大山口冲过去,我可以给你带路。”
最后一语实在令菲斯克满意,“正合我意,这个废墟无聊透顶。反正我们在梅茨其实没有太多好停留的。大王早就重点说了那个叫凡尔登的地方!可恶,居然被那个欧塞尔捷足先登了?”
“注意。其实那些家伙就是勃艮第人,而且兵力似乎不多,可能与你的人数量相当。”阿洛维斯指正道。
“多一些也好。接下来你依旧带队。朋友!此战要是大胜,可少不了你的带路之攻。我要是大胜,我个人也要送你一笔赏金,哈哈。”
显然这位罗斯的秃头将军已经明白自己的描述,而且有着过于强烈的兴趣了。本着自己就是在赌命,阿洛维斯也豁出去了,就如他自己描述的,对勃艮第人开战,他和兄弟们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现在可以明确的是!敌在凡尔登。
哪怕那里敌人并不多,控制大山口、占领凡尔登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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