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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陆启昌的背影,林耀从西装的上衣口袋中掏出雪茄,眯着眼睛放进了嘴里。
叮!!
刀仔上前一步,把火凑了过来。
林耀吸了两口,挥挥手,示意刀仔把火收起来。
做完这一切,他从嘴里吐出口烟圈,沉声道:“有七成胜算了。”
洪兴旺角分堂中,核心人物一共有四个。
黎胖子交给张世豪和叶国欢对付。
师爷程钱生和十三妹交给陆启昌收拾。
到时候,硕大个洪兴分堂当家做主的只剩个红棍,不说下面是一盘散沙吧,估计也是各自为政了。
“旺角的耀哥听过没?”
“你们几个好好跟我混,我以后就是下个耀哥。”
“到时候,带着你们吃香的喝辣的,去游戏厅的时候,一口气买一百个币,玩到你们吐啊!”
隔壁的餐桌上,几名少年推杯换盏,做着当老大的梦。
看他们的年龄,也就十六七的样子,为首的黄毛少年脸上还带着雀斑呢,丝毫不知道他口中的耀哥就在自己对面。
“走吧。”
林耀将烟头掐灭,头也不回的出了门。
刀仔跟在后面,将一张千元面值的港币压在桌子上,对餐馆老板的感谢闻所未闻。
“这是谁啊,吃两碗车仔面就给一千块,好有钱啊!”
几名少年目光中满是羡慕,眼巴巴的看着林耀走到黑色奔驰车旁,在刀仔打开车门后坐了进去。
也就是几个人国文不好,好的话肯定会想到刘邦的一句名言:“大丈夫当如是。”
“83年的时候,我们刚来港岛这边,饭都吃不饱,要去工地做工才行。
没想到一年以后,都成这些小混混的偶像了,随便吃个饭都能听到自己的名号。”
林耀坐在汽车后座上,满是唏嘘的和刀仔说道。
刀仔开着车,头也不回的应道:“不止是旺角,整个油尖旺区的小混混们谁不把您当偶像。
别说我们群星社的,就是洪兴的马仔也对您敬佩不已,经常有崇拜您威名的人,从其他社团过档来我们这边。”
“有没有这么厉害啊?”
林耀反问着,多少有些不信。
“有啊,而且还不止呢。
您在旺角短短一年,秋风扫落叶一般打下半个旺角,别说下面的小混混了,就是其他堂口的堂主们,听到你的名字都要咽口吐沫。
我上次听陈永仁说,好多经常在咱们酒吧出入的小太妹,来酒吧不是为了喝酒唱歌,而是冲着你来的。
私底下还有人开盘口,赌谁能被你看中爬上你的床呢。”
刀仔抬头看了眼后视镜,乐道:“耀哥,可惜你不去酒吧,这些人打错主意了。”
“太夸张了。”
林耀笑着摆了摆手,并没有顺着话题继续说下去。
他的层次,已经脱离了小混混的水准,整天喝酒泡吧的层次。
搂着两个小太妹,点一杯啤酒,随着音乐在舞池内乱晃,借机卡个油,这种玩法太低端了。
他这样玩会被人笑话的。
电影中,陈浩南一伙人经常泡吧打架,与人争风吃醋。
可你看洪兴的蒋天生,东星的骆驼,什么时候光着脊梁在酒吧里嗷嗷乱叫过。
身份不同嘛。
陈浩南是野路子出身,玩的也是老一套,讲义气,重感情,商业能力一般。
认真说,他当堂主的能力真的比不上靓坤,不像一个合格老大的样子。
尤其是在这个新时代中,过去的那套真该变变了。
以林耀的眼光来看,目前的港岛各大公司中,最让他欣赏的人是倪永孝。
倪永孝这种风格,才是顺应时代的风格,在剧情中他会败亡,着实有些冤枉,要不是太看重自己家人,韩琛根本斗不过他。
......
“以我们目前的实力,在黎胖子这群人成为一盘散沙后,硬吃下他们应该不难。
但是洪兴总堂方面却是不得不考虑的,我们能吃下黎胖子,却吃不下整个洪兴,双方不是一个量级的。
为了避免洪兴总堂插手,必须找人牵制住他们,目前港岛内唯一不怕洪兴的公司是东星,我们得借助东星的力量才行。”
林耀叹了口气,低语道:“刀仔,明天你去一趟东星,送上拜帖,替我约见一下东星的龙头骆驼哥,就说我有事要和他谈。
谁都知道你是我的亲信,让你去,东星的人也挑不出理来。”
“这...”
刀仔沉默稍许,开口道:“耀哥,我知道你的意思。
可是我觉得吧,我们虽然不做蓝冰生意,可是把这份生意让给东星之后,东星就有借口保护生意,在我们旺角上安插人手了,我担心请神容易送神难啊!”
刀仔开着车,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他的观点林耀何尝不知道,只是形势比人强,他想吃掉洪兴旺角分堂,就要有人为他顶住洪兴总堂的压力。
不是他想和东星合作,而是不得不合作,除非他能安于现状。
退一步讲。
林耀愿意安于现状,黎胖子估计也不会答应。
旺角现在两强相对,楚河汉界分的清清楚楚,谁会甘心一山二虎。
这一步是必须走的。
“东星不管怎么说,实力都要比洪兴差些,相对而言压力也小些。
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等我们雄霸旺角之后,就有初步的谈判筹码了。”
林耀对未来并不悲观,旺角是港岛最繁华的地方,打下这里,要人有人,要钱有钱。
以前,各大公司各占一方,谁手下没有三五百人。
再加上那些小公司,整个旺角的古惑仔足有四五千人。
群星社统一旺角之后,哪怕有节制的招兵买马,避免穷兵默武,三千人也是可以堆出来的。
到时候他一个人的力量,就相当于东星两个堂口,或者洪兴四个堂口。
东星与洪兴再想对付他,也要考虑下会不会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了。
“耀哥,既然你有办法我就不多嘴了。”
听到林耀的回答,刀仔不在这方面多说。
只是他闭口不言之后,神情凝重,明显还有话要说。
“你是最早跟我的,有什么话就不用掖着藏着了。”
林耀看出刀仔的心思,直截了当的询问道:“说吧,什么事?”
“耀哥,果然瞒不过你。”
刀仔嘿嘿一笑,解释道:“我们这次去燕京,我发现那边真不错,于是就动了心思,想在那边买个四合院,再雇两个保姆,将美凤和我老爸送过去享福。
只是最近花的有些大,手头有点紧。”
这事啊!
林耀一听就笑了。
之前他还在想,等到统一旺角之后,事业稳定下来了,可以让刀仔将李美凤带过来。
现在看,李美凤留在燕京比来港岛更好,毕竟李美凤不是这条路上的人,应该享受正常的,安稳的生活。
“你的提议很好,我看这样吧,你从公司的账目上先支两百万,买两套中等规模的四合院,一个用来你住,一个用来安置你老爹和李美凤的父母。
另外等到商城建立起来之后,我再从燕京超级商城的股份中,拿出百分之二十当做你的分红。
当然,为了避免麻烦,只有分红权,没有管理权,以后你等着收钱就行了。”
林耀想了想,缓缓伸出五根手指:“一年应该有这个数,五百万唐币,将近两千万港币。”
现在老家那边物价很低,一根雪糕才两分钱,与后世相比差了上百倍。
放到后世,a商城这样的燕京大型商场,一年的营收入再加上租金起码有几十亿,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分红,一年什么也有好几亿了。
当然,分红还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身份。
你要是有ap城百分之20的股份,是那里的股东,在燕京不大不小也是个人物。
“行,耀哥我听你的。”
刀仔美滋滋的笑着,知道林耀是不会坑他的。
林耀轻轻点头,又道:“等你家人安置过去以后,我会让聂明宇出面打点一下,让附近的顽主们多照顾照顾,以免咱们在这边动作太大,有人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当然,你家的位置除了我以外,也不要再告诉其他人了,多一份防范总是好的。”
“放心吧耀哥,我明白。”
刀仔一脸的开心,神情无比的放松。
家人该怎么安置,一直是刀仔的心病,因为他是混江湖的,见过太多的家破人亡了。
相比刀仔的满心欢喜,林耀想的更多一些。
刀仔不是一个笨蛋,平时他不爱说话是不喜欢说,其实他是个聪明人。
在林耀的估算中,刀仔跟在他身边一年了,月月拿分红,不比刘华和陈永仁他们少拿。
陈永仁他们现在各个有百万身价,刀仔又没有花钱的地方,怎么可能手上没钱,还要跟他要钱来安置家人。
他完全可以私底下自己安排,甚至都不用和他说这件事,自己偷偷办了就成了。
说出来,告诉他,听从他的意见。
细想,何尝不是一种交底。
就像王翦领兵出征,不断向秦王索要赏赐一样。
王翦真的是想要赏赐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想要的是秦王对他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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