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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当、哐当、哐当...
老式的燃煤火车,噪音大的让你怀疑人生。
林耀却没有受影响,他坐在火车上,喝着杯中的威士忌,入神的看着窗外。
在前身留给他的记忆中,他离开家乡已经有四年时间了,刚出来时他还是个17岁的小伙子,现在已经是22岁的青年人。
无数次,前身都想回家看看。
看看家中的父母,青梅竹马的恋人,还有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可他一次都没有回去,他就像无数离开农村,前往北上广求追理想的年轻人一样,没有混出头来,哪有脸面去见家乡父老。
吱!!
伴随着刹车声,火车驶入了小镇站台。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句,因为铁路大亨范德比尔特的野心,西部地区每个城镇基本都有火车站台。
无数条铁轨,将整个西部与其他地区串联起来,也使得西部的畜牧业得以大力发展。
在这里只需要三天时间,西部的牛羊就能被送到美利坚的任何一个区域,火车的便利让农场主们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牛羊会卖不出去了。
“石头镇到了,火车停靠二十分钟,下车的乘客记得快点。”
在乘务员的呐喊下,林耀前往存放马匹的车厢,骑着自己的战马跃出了站台。
四年不见,石头镇变化很大。
以前他记得,火车站台两旁没有建筑,现在却多了两排民房。
看来石头镇发展的不错,能吸引外来者的城镇永远是好的。
骑着马,悠闲的看着四周。
林耀的内心充满安宁。
这不是他的感受,而是前身执念带来的影响。
他现在也没有搞懂,为什么自己能二次转生,只知道自己或许比较特殊。
“你,就是你!”
林耀刚走进镇子,一个带着治安官标志的警长就对他招了招手。
“你看上去像个勇士,我们正准备围剿南面的强盗,如果你愿意参加的可以算你一个。”治安官是个老头,林耀没有关于他的记忆,他应该是在前身离开的四年中上任的。
在西部地区,治安官是个危险职业。
闹事的牛仔,荒野中的强盗,火车劫匪,无政府主义者,都可能造成治安官的死亡。
现在的情况还好了一些,1860一1880这二十年间,平均每个城镇,每三年就有一位治安官殉职。
最严重的时候,甚至发生过小镇被强盗袭击,治安官全体殉职的丑闻。
“赏金怎么算?”
林耀可不是热血青年,围剿强盗固然是好事,可这是治安官的职责,他并不想白帮忙。
治安官看了他一眼,一脸嫌弃的说道:“凑人数3美元一天,击毙强盗一名奖励20美元。”
“太少了,我没兴趣对付小毛贼。”
林耀想也不想的拒绝了,20美元的赏金,说明这群强盗并不是穷凶极恶之徒。
八成是偷盗牛羊之类的罪过,赏金弄不好也是附近的农场主给的。
林耀吃饱了撑得,才会为了20美金去荒野中寻找强盗,这点钱都不够他晚上喝酒。
拒绝之后,林耀下了战马,牵着马往小镇里走。
走了几十米,他听到有人在叫他。
“嗨,你看上去青涩极了,要不要跟我进去聊聊天,姐姐最喜欢你这样的。”
经过一家酒吧门口时,一名穿着红裙的姑娘对他笑着。
林耀没有任何反应,这种站在酒吧门口拉客的夜莺,是城镇中最低档次的廉价鸡,只有落魄牛仔才会来光顾,谁也不知道她们身上有多少种病。
“小气鬼!”
看到林耀不理睬自己,夜莺不屑的撇了撇嘴,很快又对其他人笑了起来。
“嘿,朋友,你的马真漂亮!”
两名刚从酒吧出来,腰间带着武器的牛仔,一脸迷恋的挡住了去路。
林耀向他们的腰间看了看,两把斯科菲尔德左轮手枪,民用版,一看二人的武器和装扮就知道这是两个混的不如意的牛仔,保不准身为牛仔的他们连马都没有。
“它值多少钱,是纯种马吗?”
二人围在林耀身边,像极了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
“拿开你们的脏手,它比你们的命值钱!”
林耀顺手一抽,从枪袋中抽出了左轮:“你们不会想试试的!”
“别紧张,我们就是问问。”
二人连忙后退,第一反应不是摸枪,而是举起了双手。
看到二人下意识的动作,林耀明白二人是真的喜欢他的马,不是来抢夺的。
类似这种动不动就举手的软蛋,可没有跟人把枪互射的胆子。
牛仔中,这种人是最多的。
他们看上去凶悍,实际上只是银枪蜡头,换成两个真敢在大街上拔枪抢马的牛仔,也不可能混成二人这个熊样子。
“你们在干什么,不许再镇子上捣乱!”
巡逻的治安官发现了这边的情况,一边摸向手枪,一边大声警告着。
林耀推了推帽子,这是牛仔打招呼的方式,也示意他不想捣乱。
至于问马的牛仔二人组,则灰溜溜的跑开了,显然他们知道治安官的厉害。
“我是快枪比利,没人比我的枪更快,没有,想在镇上闹事你最好小心点!”治安官是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干瘦干瘦的,这种人往往都是用枪的高手,年轻时保不准就是某一地区的著名牛仔。
在这里要补充一下,当地的治安官,不一定是本地人。
他们大多是外聘的,比如东镇出个著名牛仔,西镇可能就来邀请他成为治安官,保护小镇不受强盗的打扰。
这些人,往往有杰出战绩,有些甚至跟强盗有交情。
有他们在,强盗不会来镇上抢劫,牛仔们也不敢在当地闹事。
作为回报,治安官享有小镇的税收分成,用来招募部下和更换武器。
在这个法律尚未健全,执法力度有待提升的年代中,当地警长往往也兼任着镇长,权利大的难以想象。
在小镇上,能跟他抗衡的只有上面派下来的税务官,或者一些大的农场主与矿场主,普通人绝对要看他的脸色行事。
“我回来了!”
牵着马走到小镇北部,这里有他的家和亲人。
前身的父亲林志舟,就是一个小牧场主,家里养着三十多头牛,在镇上算是比较体面的人物。
前身的母亲玛丽,则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当地人。
林耀是二人的混血后裔,他有东方人的黑发,也有外国人的棕色瞳孔,细看,更像是唐国人。
“史蒂芬!”
一名体重足有二百斤,腰比水桶还粗的中年女人从房间中冲了出来,哭嚎着一把抱住了林耀。
林耀有些不知所措,甚至不太适应自己的英文名字,尴尬的说道:“妈妈,我回来了!”心中默念道:“以后我就是林耀,就是史蒂芬·林,感谢你们的儿子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作为报答,我会铭记你们的恩情。”
没有前身的意外身亡,就没有林耀的再次转生。
作为转生者,林耀很珍惜这次的机会,离开之前,肯定会做出报答。
当然,一些钱财可能不够。
但是他能做的不多,也无法像真正的前身一样,在他的父母面前尽孝。
毕竟,他是转生者,不是前身,能回来看看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已经是他能做到的全部了。
想来前身在天有灵也不会怪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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