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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趾的外海,一支庞大的船队在航行。

天高云淡,一队大鸟集结着缓缓飞过,偶尔有鸟鸣传来。

岸边的植被枯黄,秋风吹过,落叶缓缓落下。

这便是交趾的深秋。

“这是水军的春天!”

战船上,秦臻看着岸边一个飞快奔跑的交趾人,笑道:“大宋水军一战击败辽人,接着又耀武升龙城,这不是春天是什么?此次咱们来此……沈县公说过,朝中大部分官员还是倾向于步卒,认为辽军才是大敌,水军不过是凑数的。所以咱们最好是能养活自己,若是有余,那就是大功。”

常建仁在磨刀。

磨刀是个技术活,按照秦臻的说法,自己的刀必须要自己亲自打磨,在一步步的打磨中,你会感受到长刀的每一个细微处的变化,渐渐的,这刀仿佛是有了生命,和你同呼吸……

他抬头看着岸边的交趾人,说道:“军主,交趾贫困,唯一值钱的就是人,此次咱们还是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第一次闪亮登场,却是这个含义,后世人得知,绝对会喷血。

可秦臻却很是赞同这个说法,“咱们出来不能亏本,可交趾穷困,只有人值钱,这可不是以人为本吗?只是怎么动手?”

常建仁拿起长刀,用毛巾缓缓擦拭着。他眯眼看了一眼天空,被阳光刺的想流泪,于是就流泪了。

“军主,升龙城是没法打了,不过周围却有不少地方能去弄弄,咱们……”

“发现敌军!”

他们在交趾外海已经飘荡两天了,昨天寻了个偏僻的地方靠岸,让将士们上岸适应陆地活动。

秦臻还在观察敌情,常建仁霍然起身,说道:“军主,某去了。”

三千余敌军冲到了岸边,正在冲着船队嘶吼。

交趾将领骑着一匹矮小的马,指着船队笑道:“咱们在岸上,他们在船上,待他们靠岸时,咱们就去冲杀一阵,斩杀数百人就回去。”

麾下有些怯,将领就笑道:“你们没坐过船吗?宋人在船上几个月,脚早就软了!哪里是咱们的对手?”

这里水道密集,交趾人坐船的次数不少,但凡乘船时间长一些,上岸后会站不稳,需要慢慢的适应。

那宋军岂不是待宰的羔羊?

不,是行走的人型战功!

战功啊!

交趾人兴奋了,嘶吼了起来。

勇气很足啊!

秦臻点头,常建仁喊道:“进内河!”

船队开始转向,大半船只缓缓驶进内河。

那些交趾人呼喊着,跟着船队在跑。

不能让宋人上岸,这是李日尊的命令,死命令。

但凡让宋军上岸,当地官员免职,将领杀了。

在这等严苛的命令之下,交趾人对大海多了不少热情,每日都有人在岸边守候,期待早些发现宋人,然后回去报信能有十贯钱的奖励。

船队缓缓沿着内河行驶了一段,岸边的交趾人已经气喘吁吁了,常建仁吩咐道:“弩箭准备……”

弩手在甲板上集结起来。

“靠岸!”

船队开始靠岸,那些交趾人大呼小叫的,刚冲到岸边,就被一阵弩箭射的损失惨重。

“敌军后退,这是在等我军上岸,前后不济时。”

船队不可能同时靠岸,所以这里面有个时间差,若是抓住了,就能给宋军重创。

交趾将领看来不错。

可常建仁却很喜欢,他舔舔嘴唇,眼睛渐渐红了,“某先登岸!”

在军中,率先冲阵的就是猛将,而在水军里,率先登岸的更是猛将中的猛将。

交趾人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看到干瘦的常建仁时,不禁就大笑了起来。

“宋人没有勇士了吗?竟然让这样的人……咦,他在做什么?”

战船在缓缓靠岸,船上的将士们用崇敬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军侯在解衣。

常建仁缓缓解下衣裳,露出了瘦骨嶙峋的上半身。

来了,来了!

宋军将士都在看着这边,连操纵船只的船工都在忙里偷闲的看着这边。

传奇来了。

呯呯呯!

常建仁拍打着自己的肋骨,仰天嘶吼道:“为了大宋……”

噗!

战船靠岸,宋军将士狂呼道:“为了大宋!”

以前他们喊着这样的口号冲杀,从未觉得热血沸腾。可现在却不同了,有前面那个干瘦的身影在,他们就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顺畅,不杀人就不舒畅。

“杀!”

常建仁从船上跳了下去,空中就在挥刀。

噗!

快刀一闪而逝,无需不要命的砍杀,常建仁就凭借着自己的快刀斩杀了对手。

他一手拎着人头,呼喊道:“杀敌!杀敌!”

“那人竟然脱衣?”

交趾将领愕然,在他看来,沙场上有甲衣不穿的都是脑子有问题。

既然这个宋将的脑子有问题,那斩杀了他岂不是大功?

“那是个蠢货,去杀了他!”

他刚下了命令,却见宋军后续的将士都在干一件事。

他们纷纷解衣,拍打着自己的肋骨在嘶吼着。

“为了大宋!”

宋军就像是疯子般的脱去了甲衣,赤果着上半身冲杀过来。

交趾将领见状欣喜,喊道:“杀过去!”

三千余交趾人冲杀了过去,最先遇到的就是常建仁。

“这是宋人的将领!”

被包围住的就是常建仁,他那一身排骨是最好的目标,交趾人都兴奋了。

斩杀敌将可是大功,弄不好李日尊就会亲自封赏,那个可是不得了。

常建仁看着最为瘦弱,想来最好斩杀,所以那些交趾人都想捡便宜。

可他们找错了对象。

苦练不辍的常建仁早就今非昔比了,他的长刀闪电般的斩杀当面之敌,灵活的在人群之中冲杀。

长刀飞快的挥动,鲜血飙射中,常建仁已经冲杀了出来。

他的身后躺了一地的尸骸。

“杀敌!”

他举起长刀,冲着对面的交趾人嘶吼着。

他身后的宋军赤果着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个……那个排骨……那个宋将!”

交趾将领突然想起了一个传说。

在上次宋军袭扰升龙城之战中,其中一个排骨最为凶悍。那人瘦骨嶙峋,却异常悍勇,手下没有一合之敌。

天呐!

那人竟然又来了吗?

李日尊悬赏一万贯要此人的头颅,要不要?

军情如火,宋军已经蜂拥而上,交趾将领想了一瞬,喊道:“跟着来!”

一万贯啊!

有一万贯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贿上官,升官会和喝水般的轻松,剩下的一半留着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带着一队精锐冲了过来。

“杀!”

常建仁依旧是不格挡,不防御的招数,对面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这等不怕死的人。

就是这么愕然的瞬间,常建仁一刀枭首。

某就是天下无敌的勇士!

这等不要命的砍杀方式很危险,常建仁从菜鸟变成老鸟之后,深知对手一个变化就能导致自己翻船。

但他要变吗?

他在变,苦练刀法。

可不够啊!

他想到了当年在翰林院的遭遇。

他并非是不能受气的人,只是那些人欺人太甚,让他这个老实人忍无可忍。

特别是那个任守忠,常建仁恨不能宰了他。

要收拾这些人,特别是任守忠,他必须要立下大功。

可军中怎么立功?

杀敌!

唯有杀敌才是大功。

他煎熬许久,最终依旧是选择了这种不要命的杀伐方式。

他也惧怕死亡,但和死亡相比,他更惧怕自己变成行尸走肉。

所以他把决定权交给了老天爷,自己只知道砍杀。

可立功的速度还是不够快啊!

常建仁很痛苦,最后留下了一份遗书。

在临出发之前他就留下了遗书,遗书里有对妻儿的愧疚,也有对官家的忠诚。而在最后,是他对任守忠和翰林院某些官员的怒吼……

若是某战死,官家定然会感动,然后遗书面世,官家会毫不犹豫的拿下任守忠……还有那些官员,他们将会成为过街老鼠。

哈哈哈哈!

常建仁的眼睛越来越红了。

第二个交趾人非常狡猾的冲了上来,在常建仁刚收刀时挥刀。

你只能防御吧?

常建仁一旦防御,第三个就是交趾将领,他将会趁机下手,一刀干掉常建仁。

这是一个杀局,最后的受益者就是交趾将领。

作为麾下,讨好上官是本能,只要斩杀常建仁成功,交趾将领绝壁会把此人当做是心腹,从此就跟着他青云直上。

这是底层人的升官方式,很妥当。

可他们却没看懂常建仁。

这个人压根就不想活了。

“让某去死吧!”

常建仁身体前冲,长刀闪过,他的腰部也闪过了血光。

于此同时,他的长刀掠过当面交趾人的脖颈。

他竟然不怕死?

刚才长刀若是再快一分,常建仁就要完蛋了。

可就是晚了这么一分,对手身死,常建仁拎着人头,奋力砸了过去。

这是个魔鬼!

不要命的魔鬼!

交趾将领从未见过这等悍不畏死的猛人,一下就被镇住了,接着被人头砸在脸上。

这人是傻了吗?

常建仁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有多吓人,他大步过去,喊道:“让某去死吧!”

交趾将领突然发一声喊,然后转身就跑。

“鬼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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