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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趾将领在盯着那个打头的宋军,由于此人赤果着上半身,所以看不出去身份来。

不过能站在第一位的定然是勇士。

宋军的勇士竟然这般干瘦吗?

他笑了起来。

“杀敌!”

常建仁第一个跳了过来。

交趾将领以逸待劳,拔剑捅刺。

这是一次例行巡查,无数次这样的巡查告诉将领,这一趟肯定是没有威胁。

于是他就佩剑,而不是带着更适合杀敌的长刀。

但他觉得足够了。

然后他发现对面的宋军压根没看他,而是径直一刀劈斩而来。

很快的一刀。

这货不怕死吗?

交趾将领下意识的就撤剑格挡。

等人头飞起时,他才发现自己做错了。

这个宋军压根就没想防御,这就是个疯子!

面对疯子最好的办法就是冷静,可他却失去了冷静。

常建仁伸手抓住了掉落中的人头头发,仰头喊道:“为了大宋!”

“为了大宋!”

在见到常建仁依旧第一个斩杀敌将,麾下不禁狂化了。

无数人跳了过去,长刀挥舞间,那些自负悍勇的交趾人傻眼了。

他们知道宋人被侬智高打的满地找牙,但侬智高却不是交趾的对手,所以简单换算之后,就觉得自己大抵能以一当十。

可那个干瘦的宋军竟然一个照面就干掉了他们的将领,这是怎么了?

先前的问话再度被想起。

谁悍勇?

这特么的好像是宋人更悍勇啊!

“投降!”

一个交趾军士丢弃了长刀,跪在地上请降。

冲杀在前的常建仁杀红了眼睛,一刀把他枭首,剩下的交趾人反而更怕了,长刀掉落在甲板上的声音不绝于耳,瞬间常建仁的前方再无站立之人。

“收拢俘虏!”

秦臻及时下达了命令,宋军高喝着,开始收拢兵器。

一个交趾军士突然起身高喊着,边上的宋军下意识的就是一刀。

鲜血飙射中,交趾人噤若寒蝉。

“他只是想撒尿。”

一个通译很头痛的说道:“这样会让人害怕,以后就没人投降了。”

那个军士有些担心的看着常建仁,若是按照军纪的话,他会被当场处罚。

常建仁眼中的红色在渐渐消散,“记得某第一次见到官家之前,不,是先帝,那时某紧张的不行,频繁想去茅厕撒尿,可等见到了官家之后,就再也不想去了。所以,此人有诈!”

此刻紧张不?

面临宋军的长刀,肯定紧张。

在最紧张的时候什么屎尿都会被忘记,只记得一件事,怎么保命。

“再有,咱们此次是袭扰,哪有功夫带着俘虏?若是不听话的,都杀了。”常建仁说的很是理所当然。通译觉得这位大抵前世就是个武将,今生投错了胎,这才去了翰林院为官。

“****”一个交趾军士颤抖着喊道。

“他说了什么?”常建仁已经习惯了呼吸着血腥味,对那股子腥臭味早已没了排斥。

通译说道:“他说别杀我。”

“对,此刻他们的脑子里想的就是这个,有尿也憋回去了。”

那个军士欢喜的谢了常建仁,然后好奇的问道:“军侯,您见过先帝?”

“对。”

“那先帝……可仁慈吗?”

“仁慈,很仁慈。”

常建仁想起了那次觐见。

赵祯很是和气的说了自己的要求,然后还宽慰他不要急,晚些画出来也不怕。

这不是帝王,更像是慈爱的父辈。

常建仁转身,眼中有些水气。

陛下,臣在杀敌!您可看到了吗?

大宋不再软弱了,您可看到了吗?

“收拢战船,特别是清水,全都收拢过来。”

秦臻有条不紊的安排着后续事宜,等常建仁回来后,问道:“以前大宋和交趾人多有厮杀,虽然人不多,可也能管中窥豹,知道他们的悍勇。那时他们不肯降,可今日却降了,你可知为何吗?”

常建仁摇头,算下来他还是军中的新人,对这些不大了解。

秦臻拍拍他的肩膀,唏嘘道:“因为你的悍勇啊!”

“因为悍勇?”

“对。”秦臻想起了先前常建仁的疯狂砍杀,不禁对自己拥有这样的副手感到了幸福,“交趾人自负悍勇,但当他们发现咱们更悍勇时,他们就怕了,就慌了,然后就会软弱……这就是他们请降的缘故。”

人类的悍勇就代表着恃强凌弱。

当面对着弱势的一方时,有人带头悍不畏死,无数人随后就会信心倍增,变得悍勇起来。

“这个悍勇直至遇到了更悍勇的军队才会结束。”

要击败悍勇,唯一的办法就是比他们更悍勇,如此才能摧毁他们的意志。

常建仁一怔,问道:“大宋军队如今可悍勇吗?”

在他想来应当是没有,否则不会害怕辽人。

“以前很弱,如今在渐渐变得强大起来。”

秦臻说道:“大宋击败了西夏人,辽人的重骑在府州也遭遇了重创,建仁,大宋不一样了。”

“待诏……”常建仁突然想到了沈安,“那些胜利都有待诏在,还有那些火油弹,还有那些火药罐子……正是有了这些,大宋才重新拾起了勇气,将士们才重新变得悍勇起来。”

悍勇的培养过程需要不断的胜利,当胜利已经成为习惯时,自信心就会爆炸,面对任何强敌都敢与之一战。

秦臻憧憬的道:“大宋在慢慢的变强,如今辽人也没法威胁咱们了,以后……”

他看向了北方。

那里有大宋的痛点,燕云。

常建仁也在看着北方,“待诏说所谓的无敌只是唬人的,若是有这等强敌,那就去打断他们的脊梁骨,让他们见到咱们就跪下谄笑……”

“能赢!”秦臻点头道:“某相信会有这么一天的。”

船队迅速集结,再度出发。

岸边不时出现简陋的民居,还有些种地的农民,他们见到船队后都面色大变。

“******”

这些交趾人开始了狂奔,他们丢弃了锄头和一切会拖累自己逃跑速度的东西,狂奔而去。

“他们说敌人来了,但没分清咱们的来历。”

秦臻回头看了一眼,说道:“交趾人只知道去侵袭大宋,自觉外敌无法打过来,所以这些百姓压根就不认识咱们的战船。”

当前方民居变得密集起来时,军队出现了。

数百人的军队在岸边跟着船队小跑,有人在张弓搭箭。

“弄死他们!”

弩弓齐射过去,那些交趾军士倒下一小片,剩下的发一声喊都跑了。

这队交趾人有两匹战马,被派去报信。

战马直接跑脱了力,才在天黑前到达了升龙城。

将领被一路带进了皇宫之中。

李日尊正在吃饭。

他也喜欢吃羊肉,不过交趾本土养的羊肉不好吃,比不上那次有人进贡的大宋羊。

他放下羊腿,对边上的内侍说道:“宋人坐拥宝地,却怯弱,若是那地方是我朝的该多好?”

交趾地方不大,让自诩为英主的他觉得太憋屈了。

“若是有大宋那么多的地方,有那么多人口,朕也敢去北方一看。”

再击败了辽人,交趾就能建立一个前无古人的大帝国了。

脚步声打断了他的梦想,他叹息一声,说道:“是跑着来的,看看。”

有内侍迎了出去,李日尊放下筷子,知道这顿饭大抵是没法吃了。

稍后内侍带了将领进来。

“陛下……”

将领一路疾驰,此刻早就累的不行,但为了不被责罚,依旧装出了勤勉的模样来。

“说话。”

李日尊盯住了将领,猜测是地方有叛乱。

交趾多山林,那些部族躲在山林里,谁都拿他们没办法。这些部族不时出来劫掠,被爆捶一顿之后又会老实一些。

将领说道:“陛下,宋军的战船来了。”

呯!

李日尊一脚踢翻了案几,起身问道:“多少?多大?”

“很多,好几十艘,都是从未见过的大船,很大。”

“船上军士可多?”

“多,还有许多弩弓。”

“让李常杰他们来。”

稍后文武官员都来了,将领又重新说了一遍敌情。

“这是宋人的水军。”

李常杰沉声道:“他们这是从外海来了,是有意还是无意?”

将领说道:“他们一直在朝着这边来。”

“那就是有意!”

李常杰拱手道:“陛下,升龙城多年未曾遇敌,宋军来了也好。臣请统领大军去御敌,若是能在城下全歼了这股宋军,正好能提振一番军心士气。”

李日尊沉吟了一下,“可有把握?”

李常杰淡淡的道:“当年西平州之战臣不在,否则那沈安没有丝毫机会。”

他割了自己就是为了权势,但凡有立功的机会都不肯放过。

“沈安上次在西平州用我国勇士的尸骸筑京观,是可忍孰不可忍!”李日尊的进取心比较强烈,所以李常杰知道怎么激起他的勇气。

李日尊点头道:“如此……那就用宋军的人头来筑成京观,越大越好!”

李常杰躬身,抬头道:“臣定然不辱使命。”

李日尊兴奋了起来,“此战之后,就可以派出使者去宋人那边,呵斥他们的袭扰……宋人换了帝王,新皇帝不知性情如何,若是软弱,那就是交趾的机会,所以此战不可败。”

李常杰躬身,群臣躬身。

“陛下英明。”

声音在殿内回荡着,暮色下,一群倦鸟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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