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衣居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百三十二章 孟飞扬,武侠之神级捕快,紫衣居士,蛋蛋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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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间,竹叶纷飞,落日余晖披在项央雄武的身躯上,带着淡淡的金色,仿佛世间最为魁伟不败的战神。
慢慢收回右手,弹指崩散指间的血滴,俯腰将火雾铁令从一个年轻英武的男子手上取走,无奈的叹了口气。
这十天来,有十个年轻有为的青年自称孟飞扬,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姿态来找他拿火雾铁令。
这十人或是英俊非凡的阳光型男,或是面容清秀的奶油小生,或是形态魁梧,作态霸道的枭客,各有魅力,非同一般。
武功也都是二流起步,有一门武学可堪称道的高手,可惜,他们都是冒牌货。
面对要坑骗自己火雾令的冒牌货,要阻挠自己获取天蚕神功的拦路石,项央出手毫不容情,在他们的眉心处留下自己的点石成金指力,此门武功也算小有进益。
“项央,十日来你杀了我圣教十个年轻高手,每一个都是百里挑一的俊杰,我实在想不通,你是如何知道他们并非孟飞扬的?
如果事先看出他们的伪装,为何又要将那枚火雾铁令交到他们手上?”
旋风卷散落叶,一个樱唇桃腮的红衣美人踩着绣花鞋,款着细腰姗姗作步而来,一步一顿,姿态曼妙,身上更是散发着恍若兰花一样的醉人清香。
“我自有辨识的手段,只是我也有不解之处,这十人虽不算是天纵之资,但也可算人才了得,你拜火教家业再大,损失这十个人,只怕也会肉痛无比吧。”
对于这出现的红衣女子,项央并不陌生,十天来此女一直在伺机寻找他的破绽,可惜,对方纵然杀人术了得,面对天堑一般的实力差距,根本一无所得。
“如果他们真的有能耐,也就不会被项捕快斩杀了,况且如果能得项捕快之助,就算再死二十个也是值得的。”
夜莺心里滴血,表面还是露出洒脱大方的模样,上面的命令她只有执行的份,没有质疑的资格。
这十人,有数个都是她所熟悉的雨师部高手,另外几个也都是教内的杰出人才,现在尽数被项央斩杀,她都不敢想象谁能担的下这个责任。
“我的耐性是有限的,如果还有下一次,咱们之间的事情到此为止,就算真的孟飞扬找来,想要拿回我手中的火雾令,也是不可能了。”
项央眼皮耷拉,将火雾令收归怀中,头也不回,大跨步朝着竹林外走去,边走边道。
一次次的期望,一次次的失望,已经将他的耐性消磨的差不多了,拜火教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也让他不厌其烦,实在不行,就直接往黔郡一行。
红衣夜莺呆立在原地,看着项央的背影渐渐消失,心里有些烦躁,小碎步原地踏了几下,满是纠结。
孟飞扬是圣子,如果真的耽误了他的大事,自己能担待的起吗?
这是教内高层的博弈,她贸然掺和到里面,如果秋后算账,怕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正犹豫是否要向雨师建言,一只大手无声无息,轻轻的按在夜莺的香肩上,温暖有力,却让她汗毛炸起,几乎窒息。
瞳孔缩到极限,竟然有人能如此近距离接触精通刺杀潜伏的她,简直是不可思议,纵然项央武功卓绝,也做不到这一步,但现在有人做到了。
“肤若凝脂,清丽无匹,雨师部的杀手好相貌,不过你们和许彻差点坏了我的大事,这笔账不得不算,就从你开始吧。”
夜莺缓缓回头,见到一个嘴角浅笑的普通男人正用一双灿若星河一样的眼睛注视着她,心里一跳。
陌生的很,从没见过面,但从其低沉的话语中可以猜到身份,拜火教的三圣子之一,孟飞扬,一个未来可能主宰拜火教的存在。
论相貌,孟飞扬实在算不得英俊,五官普通,身材中等,甚至连颜值大跌的项央也不如,放到人堆里绝对认不出来。
但一个人的相貌只是外在,内中核心才是关键。
孟飞扬外表普通,但任何人看他一眼,却绝对不会忽视他,那双眼睛透出的光芒,以及整个人从内而外散发的气质,如天边的云,聚散无定,想要探究,却无从着手。
想不到他真的来了,冒着可能被神捕门设计的危险而来,十日间从黔郡一路赶到延熹清江府,风尘仆仆,可以看出那枚火雾铁令对他的重要性。
红如火云的衣衫瞬间被真气撕裂,在寒意浓重的黄昏露出傲人的上围,夜莺眼如媚丝,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
眼下孟飞扬语气不善,显然是要清算一番,夜莺很快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保命要紧。
杀手不是死士,一个优秀的杀手,必然能在任务开始前已经算好了自己的退路。
而女人最好的武器从来不是武功,而是肉体,夜莺能从一众杀手中脱颖而出,过人的相貌与身材占了一半因素,在杀人和保命上,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
面对这番场景,一大半的男人只怕都是把持不住的,好色是男人的通病,也是雄性的本能,没有男人不爱女人,除非心理或生理有问题。
然而孟飞扬不是普通人,他也爱女人,但无比的意志力能让他压下所有的欲火与不相干的杂念。
嘴角弧度保持不变,眼中却是骤然升起一团烈焰。
迎接夜莺一番好意的不是游走全身的爱抚,而是催人骨肉的蒸腾热劲,爆裂难当的真气灌入夜莺的体内,瞬间摧垮她一身修为,经脉截断,丹田被破,这只是开始。
随着时间的流逝,夜莺的娇艳的脸上变得扭曲,瞳孔放大,原本如牛奶一样的肌肤仿佛煮熟的大虾一样红,整个人也散发着一股香气。
不过不再是兰花香气,而是肉香,烤肉的香味。
“雨师,许彻,咱们的事情还没完,不过接下来要做的还是拿回火雾令,十年了,整整十年,终于要物归原主了吗?项央,你又是何方神圣呢?”
孟飞扬指尖轻点,夜莺的尸体直接被一股凌厉的劲风带动飞向后方一根竹子尖,仿佛烧烤的竹签串肉一般穿插而过。
下一刻,孟飞扬消失在原地,他现在就要火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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