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尘逍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零四章 雇凶杀人案,万能数据,鸿尘逍遥,蛋蛋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翌日。
程诺再被杨队长的一个电话,叫去青城市警局。
还是那间办公室,程诺敲门。
“请进!”里面传来杨队长的声音。
程诺推门而进。
办公室内,杨队长正站在一块贴满各种照片,用来整理案件的白板面前,皱眉沉思。
另一边,白彦也在。
正看着一份资料,眉头也是深深皱起。
房间的气氛,略显有些沉闷。
程诺纳闷的问道,“杨队长,凶手呢?”
“没抓到。”杨队长还未开口,白彦那边,就一脸无奈的回答。
“没抓住?”程诺惊了一下,目光望向白彦。
程诺一脸你是不是在逗我的表情。
不应该呀!
以警方的能力,抓住一个已经知道具体信息的罪犯,应该说不上多困难吧。
怎么可能会抓不到?
程诺现在都有些怀疑白彦这个警探的本事了。
察觉到程诺眼中那狐疑的目光,白彦知道程诺心中想的是啥,于是瞪大眼睛为自己辩解。“罪犯的所有信息,我们这边已经掌控。”
“可是,昨天当我带队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的时候,却发现,嫌疑人并不在自己的住处。”
“问了一下周围的街坊,我们才知道,早在一周前,自从嫌疑人出门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的身影。”
“所以,我们就扑了个空。”最后,白彦无奈的耸肩。
“那他的家人呢?跑得了和尚,总跑不了庙吧?”程诺开口。
白彦苦涩一笑,“这条线也不行。根据我们调查的资料,早在五年前,嫌疑人的父母,就因病先后去世。而他身边,便没有任何亲人。这几年时间,他都是独自一人生活。”
“那他工作的公司呢?”程诺继续问。
白彦:“他一直都是一个无业游民,哪有什么正经工作。平时,都是干些小偷小摸的事,来勉强度日。”
“呃……”程诺愣了一下。
这种情况,比较棘手呀!
白彦没办法在短时间内将罪犯缉拿归案,确实是非战之罪。
毕竟,以罪犯的交际情况来看。
他只要一心想逃,想躲,警方抓住他,也要费不少的功夫。
现在,指不定,罪犯正在哪个地方躲着呢?
“呶,这是我们调查到的那位嫌疑人信息,你看一下吧。”白彦拿起桌上的一个文档,递给程诺。
程诺接过,打开档案。
里面,清晰的记录着罪犯的一些履历。
罪犯姓名:李平。
年龄:27岁。
青城本地人。从小家庭便不富裕,初中辍学后,在一间小工厂打工。
五年前,他的父母死后,就开始自暴自弃。辞去了原本还算正经的工作。
这些年来,一直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也被抓进去好几次。
不过,放出来之后,依旧不知悔改,还是老样子。
看完李平的资料后,程诺不由皱起眉头。
他合上文件夹,对白彦出声问道,“白警探,从资料上看,这个叫李平的人,和死者韩潇潇,没有任何的交集呀!”
一个,是高高在上的富家千金。
另一个,是社会底层的,每天干些偷鸡摸狗勾当的市井小民。
怎么看,这两个人,似乎都没有什么交集。
可种种迹象表明,凶手,就是这个叫李平的社会青年!
“我也看到了这点。我仔细查了一下,李平和韩潇潇之间,不仅没有什么直接的交集。就连间接的交集,都没有!简单来说,两个人,是两个完全不同世界的人。”白彦点点头,面色严肃,“法医那边的验尸报告出来了。报告显示,死者死前,没有收到任何的性侵犯。所以,凶手不是为色。”
“而且,死者韩潇潇身上的钱包,首饰,还有手机这些贵重物品,全都没在死者身上出现。我判断,凶手行凶的目的,是为了……财!”
白彦缓缓说出了自己的判断。
“哦?是为了财吗?”程诺淡淡一笑。
白彦眼中闪过一抹狐疑,“怎么,难道不是吗?”
程诺轻笑一下,“我倒是认为,凶手是为了财不错。可不一定……是为了韩潇潇身上的钱财。”
“嗯?”杨队长也被程诺的话吸引过来。他轻咦一声,示意程诺,“程诺,说出你的观点。”
程诺拉过一把椅子来,自己坐下,毫不客气把白彦桌上那杯冒着热气,还未动过的一杯茶,端在手中,翘着腿,一边惬意的喝着,一边开口,“死者身上的那些东西才值多少钱。像韩潇潇这样的富家千金,身上一般都不会带多少钱。”
“死者身上的首饰或许会值钱点。但在短时间内,恐怕很难将其变换为现金。”
“作为凶手,陈平是肯定知道韩潇潇的身份的。与其费力不讨好的抢劫并杀死韩潇潇,还不如,将韩潇潇绑架。向她的家人索要赎金。”
“以韩潇潇的家世,陈平拿到几百万的赎金,绝对是没有问题。”
杨队长也觉得程诺分析的在理,于是开口,“所以,程诺,你的认为选手行凶的目的是?”
程诺的目光在杨队长和白彦两人身上扫了一眼,“你们有没有想过,陈平,并不是背后真正的凶手,而仅仅……只是一把刀而已!”
“程诺,你的意思是……”杨队长用难以置信的目光看向程诺。
以他在警局工作十几年的经验,自然知道,程诺的话里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没错!”程诺重重点头,“这是一场……雇凶杀人案!”
程诺一字一顿的说出这几个字。
雇凶杀人案呀!
杨队长和白彦对视一眼,都流露出浓浓的震惊之色。
雇凶杀人案,他们青城市警局,似乎已经有好几年,没有遇到一件类似性质的案子了。
一般来说,这种案件。
无论是死者,还是买凶杀人的那人,社会地位都不会一般。
所以,每当这样的案件发生,都会引起社会巨大的轰动。
而且,这类型的案件,调查起来也非常麻烦。
首先,警方要将凶手抓住。
然后,再从凶手口中,得出雇主的一些信息。
最后,才能将真正的幕后主使,缉拿归案!
…………
ps:战队赛最后一天,加入战队的明天不要忘了领奖呀!
www.。m.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