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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丹阳县的徭役兵,挑战李家兵?
军武学院大校场。
在校场周围的看台上,围观的数千众观众们正等待的焦急的时候。
这时候,太尉李荣终于骑着一匹战马,带着他的一支百人骑兵军队,出现巨大的校场内。
大校场内顿时一片欢呼沸腾。
“皇上,太尉大人带兵上场了。看样子,这场模拟军事演习马上就要开始了!”
蔡和大太监举目望去,喜上眉梢。
皇帝项燕然微微点头,打量着平王的这支军队。
自从上次北征匈奴归来,他也好久未曾见到平王带兵打仗了。这朝廷局势变化甚大,眼看着,诸侯们暗中积蓄实力,怕是战事再起。
他也想知道,平王的战斗力,是否一如往昔。
李荣善骑射,这支李家子弟亲兵组成的军队,当然是清一色的骑兵。
一百名轻骑兵,骑着高头战马。
每一匹战马都极为壮硕彪悍,毛发油光滑亮,轻轻的发出“噗呲”的声音,在它们主人的操控之下,显得安分而有秩序。
兵是李家子弟兵。
平王府李家是大楚的军功门阀世家,家族子弟都以战场上立功,为毕生最大的目标。
这百名李氏子弟,皆是自幼读兵书,熟悉战法、战术,从小练习武技,善骑射、刀剑、战阵。
他们每一个都是按照什长、都伯、门牙将来培养的,一旦有战事,这支小小的李家军立刻能扩充成为一支数千人,甚至上万人的军队。
最重要的是,他们这些李家子弟兵是族人,堂兄弟,叔伯子侄,从小一起长大知根知底,非常熟悉和信任。
这将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配合优势。
一个小小的眼神,或者是手势,他们就能心领神会,犹如组织默契的狼群一样,朝着敌人扑过去。
整个军队上下一心,犹如一人。
自古以来,族兵最是能打。
但是能养得起族兵的极少,往往只有门阀大族,才可能养得起一支纯粹的族兵。
战马更是训练有素的战马!
都是他们亲手喂养,亲自训练的战马,和主人配合极为默契。
虽然这仅仅只是一支百人骑兵队伍,但是这股气势却是极为强势。寻常的千人兵力,也根本不足以与之相抗衡。
再看他们的装备,全都装备了最精良的战弓、破甲箭、手持长枪、腰间百炼刀,戴头盔,身披镶嵌了少量钢板的皮革甲,连战马都披着轻是嗯马甲。
可以说,李家兵装备了大楚最精锐的骑兵装备,足以令任何士兵羡慕。
匈奴轻骑兵缺乏优质的铁铠甲,这种百炼钢制成的破甲箭足以射穿匈奴兵的皮甲。
不过,大楚皇朝尚未发明马蹬。
他们只配了矮马鞍。
在这样的战马上乘骑,并且还要在战马上娴熟的作战,自然需要长达十多年刻苦的训练,练就一番极其高超的骑术。
大楚的骑兵,个人骑术并不如从小在草原上长大的匈奴骑兵。
当然了,打仗倒也不是看个人骑术,更看将领的战术战法。
作为轻骑兵,他们的战法是高机动游走、弓箭骑射、袭扰、偷袭、长枪冲锋。
战马冲锋之时,骑兵将长枪脱手,穿刺敌人,可以直接贯穿敌人的铁铠甲,杀伤力极强。面对几百人的步兵,几乎是一个冲锋便杀伤过半。
当然,还有万不得已之下,下马步战。
皇帝项燕然看了这支百炼精兵,不由大感振奋,相当满意。“好啊,李家精兵依然如以前这般精锐,一旦上阵,定能助朕横扫匈奴!”
李家兵上了校场之后。
楚天秀终于带着一支百人的步兵军队,扛着一支战旗,进入校场。
楚天秀这位主将,乘坐在一辆宽大的四轮五马战车上。
战车的车厢是以铠甲钢板打造,四面都安装了钢板,防护性能极佳。钢板上有一些比拇指大的小孔,也不知何用途。
此外,还有十多辆相似的战车,四轮,车厢安装了钢板,都是五匹驽马拉着。连马匹上都披着钢制马铠,只露出眼睛。
这支军队不是骑兵,也不是寻常的步兵,准确的说应该是步战车军队。
步战车,自古便有。
商周时代,天子出征便喜欢用战车。
只是后来,随着大批量高机动骑兵的出现,战车也渐渐退出了战场。
楚天秀对它进行了升级和改造,大大增强的防御力。
步战车军队,虽然比纯粹的骑兵跑得慢,但比步兵快得多,疲劳的士兵甚至可以进车厢内休息,也有一定的机动性。
车厢宽大,用途方便,里面可以装十几个人,装货物,装备、干粮、水,炸药,等等。
五匹驽马,足够拉着他们到处跑了。
这些战车哪怕不用来作战,用来当后勤补给的部队,有足够的防御力和安全性,其实也还是不错的。
而那百名士卒,全都是铠甲步兵。
每十人护卫在一辆战车的两侧,可在车外,也可进车内。
这些士卒,一个个脸色黝黑,明显是每日晒太阳给晒黑了。双掌全是老茧,一双握铁锤的手,身板颇为彪悍壮硕。
他们都是山上的矿工出身的兵丁。
当然了,他们的装备一点也不寒酸,清一色的银光闪闪钢铁甲胄,腰间挎着百炼刀,还有钢制盾牌。
丹阳县作为大楚皇朝的工业重镇,自然是不缺最优质的钢铁。
最醒目的是,他们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支长长的铁管一样的奇怪东西。
铁管尖上,还安装了刺刀。
足有半人高,举起来像一把铁管刺刀一样。
这是什么玩意?
这是在大楚从未见过的新式装备。
刺杀?
用长缨枪不是更好吗?
校场看台上,皇帝和众臣们、众将领、军武学院的老师和学生们,都是疑惑。
……
楚天秀也有点无奈,不是他不想要骑兵。
但是骑兵的培养训练,动辄数年,十多年之久,哪里有这么好培养。
就算给他一百匹战马,这些从乡下矿山来的兵丁也不会骑呀。
为了增加机动性,他只能用步战车。虽然机动稍弱,但是胜在防护力足够强大。
弓箭想射穿它完全是不可能的,刀枪也做不到,除非拿着一把斧头用力砸它,狠狠的砸十多下才能把它打穿。
但是呵呵……车厢内有成排的射击孔,百步之内,枪可以爆掉任何刀斧手。
这还没算上车内准备的炸药包。
战车十步之内,那是死亡区域。
那杆鲜红的战旗上,绣着两个大字“丹阳“。
“丹阳?”
“他们是从丹阳县过来的?”
“县城有军队吗,没有啊!……小昏侯不会是把县城的守城兵丁,给拉过来吧?”
“县城的兵丁,都是农夫拿来充徭役。
他们连军队都不算,连大股的流寇恐怕都打不过,只能找小毛贼的麻烦。把这样一群兵丁拉上来,居然跟太尉大人率领的李家兵作战,这不是看一场笑话吗!”
“这场军事演习没法看了,一群县城来的徭役兵,对战大楚最精锐的李家兵,完全是一面倒啊!”
在校场周围围观的众人不由错愕,大为失望,纷纷摇头。
步兵?
对阵骑兵?
匈奴人的轻骑兵,已经让大楚的步兵,深刻的领教了骑兵的可怕威力。大楚几乎以举国之力,饲养了七八十万匹的战马,全力爆骑兵。
也不是说步兵一定会败。
但是步兵想要杀死骑兵,趁胜追击,那是完全毫无可能的。所以,步兵只能做到不败,却无法做到必胜。
当然了,失望就失望吧。
他们本来也没指望小昏侯有任何获胜的可能。
无非是惨败,和更惨的失败,之间的区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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