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白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一十六章 我给你出气,大逆之门,知白,蛋蛋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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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争离开聚尚院的时候忽然有一种想笑的感觉,他本以为重生之后的人生会很无聊无趣,谁想到竟然这般的精彩。比起之前一步一步走到明法司首座的历程来说,这一生到现在为止居然还要更曲折些。

从聚尚院出来之后不久,安争总觉得自己背后有一双冰冷的眼睛看着自己。这种感觉很不好,他在燕国出事之前,也有过这种感觉。不过那个时候他为了救陈重器,没有去考虑太多。

这种感觉,大概就是走在旷野上觉得后背一阵阵发凉,回头看的时候......一头恶狼就在背后不远处。

老一辈的人总是教导后辈,如果走在旷野里忽然有什么东西搭在你的肩膀上千万不要回头,回头的话狼就会咬住你的脖子......狼哪有这般的忍耐,若是能把爪子搭在人的肩膀上了,那嘴巴早已经咬住了。草原上的人对狼的理解更深一些,在方固城里有许多从北边游牧民族过来的人,他们在燕国会得到很好的礼遇。

所以安争在酒楼里,不止一次的和这些草原人聊过天。

草原人形容狼的时候,离不开两个字......狠和贪。狼的狠,不只是对猎物还包括对自己。而贪,则是更让人心悸的性格。草原狼经常会在无法捕捉到足够猎物的季节袭击草原人的羊群和马群,安争曾经听一个牧人说过,当狼的嘴巴咬住猎物之后,任何事任何人任何力量都别想让它松开嘴,这就是狠和贪。

那个牧人说起这些的时候,依然心有余悸。他说有一次狼群袭击了他们部族的马群,因为他们的民族对狼天生有一种敬畏,所以一般不会主动去猎狼,但是当他们赖以生存的马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们也会亮出自己的弯刀。

牧人曾经亲手斩杀过一头母狼,当时那头母狼咬在一匹马的肚子上,而马疼的疯了一样的狂奔。牧人追上去,一刀将母狼从腰部斩断,而母狼的前半身依然挂在马肚子上又跑出去很远。马失血过多而倒地,那头将死的母狼则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撕咬下来一块马肉吞下去,无比的满足。

这才是狼,凶狠而贪婪的物种。

安争感觉自己背后的那种目光,就和牧人说的草原狼的目光应该是一模一样的。

不能回头?

安争笑了笑,然后站住,转身。

他看到了一个自己认识的,不久之前还被他揍过的人。

丁盛夏

丁盛夏的脸上有一道很明显的伤疤,看起来就好像一条丑陋的蜈蚣趴在他脸上似的。这让本来玉树临风的偏偏佳公子,变成了一个丑八怪。当然,以丁盛夏的家世,就算他再丑也不会娶不到老婆,可他自己应该也很清楚,被他压在身下的女子绝对不愿意看着他的脸。

丁盛夏对安争的恨,其实最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脸上这一道疤痕。

他看到安争回头,他笑了笑:“怎么,意外?”

安争没有说话,只是平静的看着那个人。

丁盛夏抬起手,轻轻的抚摸着脸上的伤疤:“你在看这道疤痕?这是你的赐予啊,你一定会觉得在我脸上留下这样一道疤痕很爽吧?”

安争摇头:“没觉得爽,我忘了是不是打过你的脸。”

“忘了?!”

丁盛夏的脸色一瞬间变得发白:“你毁了我的脸,毁了我的一切,你居然忘了?!你居然忘了?!!”

安争耸了耸肩膀:“打人并不是什么愉快的事,哪怕打赢了也不是。除非必要,一般来说我不会主动去打谁。我比谁强,不是用打人来体现的。我不如谁,也不是将谁击倒就算成功。”

丁盛夏咧开嘴:“你现在对我说这些是什么意思?是想告诉我,你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

安争道:“虽然不知道你想表达什么,不过这句话你说对了。”

丁盛夏眼神里的凶狠越发的清晰起来,在这一刻安争确定自己看到的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狼。丁盛夏认为安争摧毁了他的一切,其实这一切无非是两个字......自尊。而丁盛夏眼里的自尊,就和牧人说的那头母狼眼里的食物是一模一样的东西,谁都不能抢走。

丁盛夏看着安争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也会在你脸上刻下一道伤疤,更深,更长。”

安争笑:“现在吗?”

丁盛夏摇头:“不,我会在所有人面前羞辱你。不久之后武院就会为了参加秋成大典而进行内部的比试,为了表示公平,就算是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报名参加。我希望你不要退缩逃避,我要在武院的选拔上当众击败你。”

安争道:“你这样一说,我都不想参加选拔了。”

丁盛夏冷笑:“你在害怕?”

安争道:“踩狗屎这种事,我可不想有第二次,还要买一双新鞋子。”

丁盛夏的拳头骤然握紧,手背上青筋毕露。

丁盛夏深吸一口气:“安争,不要太狂妄。不要以为陈在言欣赏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武院不是你的武院,兵部也不是你的兵部。”

安争道:“当然不是我的,不过幸好也不是你的。”

丁盛夏转身就走:“别让我看不起你,我在选拔的比武场上等着你。”

安争看着丁盛夏的背影,忽然觉得人生更加有趣了。

回到天启宗外面的时候,安争看到一群人围在宗门外面吵吵嚷嚷,宗门里的大汉战成一排,将那群人挡在宗门外面。安争走过去的时候,那群人就好像看到了食物的老鼠一样疯狂的扑了过来。

“安宗主,你一定要给我们做主!”

一个老妇颤巍巍的走到安争面前,一把抓住安争的衣服:“你们宗门的人欺负人,你管不管?”

安争问:“怎么回事?”

杜瘦瘦从人群里挤过来,贴着安争的耳朵说道:“这老太太是碰瓷的,咱们宗门买菜的马车从街上过,她突然躺在马车前面说咱们的人撞了她。我问过了赶车的金三令,他发誓说绝对没有撞到人。然后这群人就全都围了过来,逼着咱们赔钱。你说过,咱们不亏理的事,一个铜钱都不往外掏。”

杜瘦瘦看了看远处站着的几个捕快:“方固府的人来了,大概的意思是让咱们赔钱了事。这种老人仗着自己已经活不了几年了,没有什么顾忌。他们若是闹起来,方固府也不愿意搭理。据说前些日子一家马车行马车也被她讹了,一开始马车行的人不愿意出钱,开马车行的也都有些来头。”

“可是这些人显然是有备而来,他们知道怎么把事闹大。一群人分工合作,一个人倒地假装被撞了,一群人围上了不上马车走。剩下的人分头跑出去,在大街上四处宣扬,先一步误导别人,引起围观。一旦事情闹得很大,往往官府都不能草率解决。”

安争微微点了点头:“把金三令叫过来。”

杜瘦瘦回头招手,金三令随即低着头从人群后面过来。那些装模作样义愤填膺的人挥舞着拳头在他身上打,他的衣服都被扯坏了,可金三令一直没有反抗。

安争伸手为金三令把衣服整理好,笑了笑:“给我一句话,人你撞了没有。”

金三令抬起头,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眼睛里有泪水打转:“没有!我是习武之人,眼疾手快,马车距离她最少还有两米远我就停住了。”

安争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就够了,我信你。”

安争打了个响指,高声问了一句:“金三令刚才被他们打的时候,你们还手了吗?”

负责维持秩序防止那些人冲进宗门的大汉纷纷摇头:“没有,宗主说过,不准欺负老百姓。”

安争道:“没错,我说过不准欺负老百姓,但我也说过,谁也不能欺负了我的人。从事情发生到现在你们是不是都一直在?之前有几个人动手打了金三令的你们是不是都瞧见了?”

其中一个大汉高声道:“宗主,这些人谁动手了,我们都看清楚了。”

安争嗯了一声:“揪出来,一个都别放过。”

一群大汉得到了圣旨一样,从宗门里冲出来,按照指点,一个一个的把之前打了金三令的人全都揪了出来。那些人炸了窝,立刻开始撒泼。那个老妇人往地上一趟:“哎呀没天理啊,天启宗的人仗势欺人啊,撞了人不赔钱,还要打人啊。”

几个妇女也跟着满地滚:“一群流氓,竟敢在京城里撒野,还有没有王法啊。”

他们这么闹,而不远处站着的几个捕快就那么看着,一点儿管的意思都没有。方固府的人对天启宗的人始终没有多少好感,因为安争一进城,第一件事就是把他们的捕头给废了。

可不管那些人怎么吵闹,得到了安争命令的大汉们如虎狼一样,将其中十几个打了人的男人从人群里拽出来。

天启宗的汉子们按着这些人跪在大街上,那群人嘴里骂的格外恶毒,而女人们则冲上来厮打,还有人开始拽自己的衣服。

安争皱眉:“不管男女,动手的一律按住。”

又一群汉子冲上来,那那些吵闹的女人也都按在地上。

安争拉着金三令的胳膊走到那些人面前,他看了看那些人丑恶的嘴脸:“他比我年长十岁,我管他叫大哥。当初在边城他落草为寇的时候,就算再缺钱,也从不祸害老百姓。一把刀,一个人杀进毒狼寨,杀了十三个欺男霸女的土匪。这样一个人,你们刚才打他,骂他,辱他,他没还手,没动粗。如果他愿意,一个人可以把你们全部人都送进地狱。”

安争又指了指自己:“我说过,天启宗的人不许欺负老百姓,那是因为我们全都是老百姓出身,爹娘也都是穷苦人。可是如果我的人被欺负了,不管是谁,我都要讨回来一个公道。”

他看着那些手下的大汉说道:“刚才金三令挨打的时候你们没帮他,是因为我的命令,我自己罚自己面壁三日。而你们,每个人扣十天的月例银子。现在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每个人打断两条腿,少一条都不行。这些女人如果敢动手,照打不误。”

安争走到一侧的大柳树下坐下来,要了一壶酒,自己先喝了一口然后递给金三令:“受委屈了。”

金三令抹了抹红红的眼睛:“委屈不怕,就怕毁了咱们天启宗的名声。”

安争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给你出气。”

一群汉子将那些闹事的男人按住开始打,一片哭爹喊娘的声音和骨骼折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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