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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0章欢迎光临蛤蟆居!

  “我如是这会放弃,岂不是徒为众人耻笑?”

  “若只要坚持下去,击败马千罡,当面呵斥,他玩弄这些小手段,卑鄙无耻下流,着实龌龊,必然能扭转众人印象。”

  就在怀斯曼一咬牙,下定了决心,准备跟马千罡死拼倒地,忽然就感觉到身体一麻,似乎被什么侵入了体内。

  马千罡这些时日,除了钻研天禅寺大学的正宗武学,也开发出来一些“旁门招数”。

  天禽十三爪须得以内功催动,等级上限受内功制约。

  天地交征风雨雷电赋……

  可特么也算是内功的!

  虽然音律武学修炼的音波劲,跟正统的内功有些不同,但也是能催动拳脚功夫的。

  要不然那些音律武者,岂不是在武者境,连跟人动手都没办法?

  所以小马儿偷偷把天禽十三爪和天地交征风雨雷电赋结合来修炼,效果居然还不错。

  当然负面效果也是有的!

  比如一出手,背景音乐就要开启,停都停不下来。

  以二十六层天地交征风雨雷电赋推动的天禽十三爪,有了些连马千罡都预料不到的奇妙变化。

  他刚才连续从心理层面上打击怀斯曼,就是为了这一会儿,突出奇招。

  怀斯曼求胜心切,一时不察,就被小马儿的音波劲侵入了体内,顿时响起了一连串的肠鸣。

  怀斯曼也是正经的天骄武者,立刻就感应到,这个的确是自己在肠鸣,不是对手制造的音响效果。

  这特么就好惊栗!

  “特么!音律武学还有这种催……命的招数吗?”

  怀斯曼勉强跟马千罡交手几招,此时的马千罡,出手风格又是一变,每一招递出,都有隐隐的风雷之声,气势煊赫。

  其实小马儿自己知道,这不是天禽十三爪的效果,是天地交征风雨雷电赋附加的声效。

  没办法!

  音波劲出手,除非修为精深,能够把声音频率提升到超声波,或者次声波的级数,多少也是要发出些声音的。

  要是小马儿能把音律武学,练到次声波的地步,他就能进一步寻找敌人身体的频率,试图引发敌人的身体共振了。

  这可是音律武学的大杀器。

  何须跟敌人玩什么音响效果?

  马千罡现在也只能把音律武学练到这一步,使到这个级数。

  怀斯曼每次跟马千罡交手,都会感到有一缕音波劲透入体内,有些他运功化去,有些就莫名的消失,而且时不时就肠鸣一声。

  引发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不适。

  而且怀斯曼越来越是惊栗,他真的很怕,出现那种可怕的局面。

  两人交手又复十余招,怀斯曼的心理压力,忽然就增大到了,再也不可承受的地步,猛然一步跃开,直接就跳下了擂台,然后狂奔直去卫生间。

  马千罡忍不住笑道:“怀斯曼同学!待会再来打过,这一场可以不算你输!”

  怀斯曼远远的传过来一句话:“老子光明磊落,奶茶和咖啡算我账上,今天我请客,请所有同学……”

  怀斯曼话音未落,人也就一头扎进去了卫生间,至于他在里头干了什么,那就是谁也不知道了。

  马千罡给齐霄云发了一条消息,自己跳下了擂台,换了齐霄云上来。

  这是两人商量过的结果,齐霄云是商人世家出身,知道什么叫做在商言商。

  马千罡的名声不大好,他开的奶茶和咖啡店,只怕没几个人敢去。

  但齐霄云就不一样了,这个女孩儿的形象和名声,足以碾压小马儿几千条街区,所以两人都决定,要以齐霄云为形象大使。

  齐霄云在擂台上,笑吟吟的说道:“我跟人合伙,开了一家奶茶和咖啡店,就叫蛤蟆居!”

  “马千罡同学就在我的店里勤工俭学,这一次他和詹姆斯·怀斯曼同学的赌注,由我的蛤蟆居提供。”

  “顺带说!”

  “诸夏大学的同学们,你们可以想象一下!品尝一口,由某位挑穿诸夏大学的人,亲手递上来的奶茶,或者咖啡,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情?”

  马千罡掏出一条早就准备好的白毛巾,搭在右手臂上,微微躬身,满脸笑容的说道:“欢迎光临蛤蟆居!您是要奶茶,还是咖啡?”

  马千罡这句话出口,顿时就点燃了所有人的情绪,他这人就招人恨,听到可以品尝这种货色,亲手递上饮品,那是什么样的一种快感?

  马千罡悄悄退出了比武场,赵星桥,尼尔海特,还有蓝染宗却都留下了。

  前几次的自由挑战,都被小马儿搅黄了,这一次他们也想要继续证明自己。

  只不过赵星桥发过来一条消息,问道:“在你这段时间,去搞定齐霄云了?”

  马千罡回了一句:“只是意外遇到,并且合作开了奶茶和咖啡店!晚上一起过去,我来请客吧,今天还是第一天开业。”

  赵星桥回了一句:“好!”

  就再没有吭声。

  马千罡在四月湖的周围,找了一张条椅,就那么躺了下去,享受这些时日,难得的清闲。

  “我武功也不错了,还考入了天禅寺大学,拜了叶天蝉为老师,如今也开始了自己的事业!”

  “这一世,活的比上一世,更成功吧?”

  马千罡虽然很确定,现在的自己,比上辈子好太多了。

  他上辈子可没考上过清北,毕业后也只是当个记者,风里来雨里去,也没赚几个钱,更没有在记者行业,做出来什么了不起的报道。

  马千罡曾有个女同事,为了报道打工妹,在东莞工厂蹲了半年,混入工厂,跟打工妹一起工作,一起吃住,采访材料就收集了一人多高,后来还拿了一个国家性的新闻奖。

  但是那个女同事,很快就不在做记者了,她曾说过一句,做记者不能太有良知,可没有良知,又违背我做人的理念。

  马千罡很佩服那个女同事,他也时常扪心自问,自己的良知还在不在。

  他现在十成十可以肯定,必然是还在的,不然他不会死的不明不白,还投胎到了这个世界。

  也许,能再投一次胎!

  这是对一个还有良知的新闻记者,最好的奖励吧!

  ps:下一章可能会晚点……我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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