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洗红豆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六十章 不速之客,英雄信条,相思洗红豆,蛋蛋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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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尼输掉的原因,是太不把你当回事的心态。”荷玛警告,“所以你以后无论遇到什么敌人,都要全力以赴。”
“嗯!”唐顿点头,回忆着刚才的战斗场景,询问荷玛,“食尸鬼围杀战术真的很好用,不过重装食尸鬼的移动速度太慢,我的丛林敏捷光辉可以给它们加速吗?”
“不行,再说你会的是光辉,敌人可不会等着你一个个给目标加持。”荷玛否决,“还是多带食尸鬼,分成两队,用轻装魔仆拦截,用重装魔仆随后围杀。”
“嗯,我也可以参与围堵。”比起巨人斩杀这种终结技,唐顿觉得各种控制技也不错,可以打乱敌人的节奏。
“干掉一个想杀你的敌人,滋味如何?”荷玛询问。
“像甘醇的美酒。”唐顿一边回味,一边检查托尼的尸体,搜取战利品。
罗宾逊三人组找到的财物都在一个隐蔽的小屋中存着,托尼身上除了一小袋子魔石和六支药剂外,就剩下那枚可以放闪电的戒指比较值钱。
匕首和皮甲尽管是精良级,可唐顿已经不稀罕了。
“精良上品级别的戒指,激活后,可以释放一道战争二阶的攻击魔法,不过冷却时间高达两个小时,太长了。”荷玛用魔法侦测扫描后,给出了评价,“以你现在的魔能储备,释放一次,需要消耗五分之一,要谨慎使用。”
如何灌输更少的魔能,让魔道具激活出更大的威力,达到最优化的性价比,这一直是摆在魔法界的一个大难题,当然,同样是评价魔道具好坏的一个硬性指标。
将戒指戴在左手中指上,唐顿打扫战场,他知道麻烦远远没有结束,如果托尼失踪太久,罗宾逊和皮雷肯定会来找他。
“应该是那天晋阶的时候闹出的动静,让他们发现了我。”唐顿叹气,这个是没办法避免的。
“先别管罗宾逊了,你准备怎么对付那个偷吃脑子和内脏的家伙?”魔典汲取了托尼的灵魂残骸,压榨灵魂力量。
“我总觉得那家伙正躲在暗处,偷偷地注视着我!”唐顿并没有抬头张望,“布置一个陷阱吧!”
这三天来,唐顿发现,总有一个怪物趁着他冥想的时间,来偷吃尸体,起初连蜘蛛肉也不放过,可是随着他猎杀数目太多,那家一顿吃不掉,也开始变得挑剔起来,只要大脑和内脏了。
“也可能是几只怪物。”荷玛判断,“按照这种进食习惯,十有八九是一只进化出智慧的食尸鬼。”
“那它为什么不攻击我?有这种智慧的食尸鬼,最起码也是中阶吧?”唐顿郁闷,“不会是想让我当苦力,免费为它猎杀食物吧?”
“这是肯定的,你杀完银行的蜘蛛的那天,也就是你被攻击的日子。”荷玛安慰,“不过别灰心,就像人类存在天才一样,食尸鬼中,也有一些幸运儿,说不定它只是提前开启了智慧,但是实力还很弱小。”
“不管如何,我是不会逃的。”唐顿可不想做一条丧家犬,他准备对付那只食尸鬼,这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人类的脑子对于食尸鬼来说,可是无上美味,利用一下吧!”荷玛投影出一个箭头,指了下托尼。
“它搞不好会看到你的魔焰文字,如果是重要的话,还是在魔典上交流,或者你把文字投影成米粒大小,只要我看清楚就行。”唐顿压低了声音,“托尼的尸体别动,等会儿离开的时候,你在旁边布置一个监视魔法,先看看是个什么怪物?”
塞蕾丝双手提着一个布袋子吃力地飘了回来,里面装着十多磅魔石,要不是死亡女妖力气太小,还想把之前收集的魔石都拿来。
“不要,这些魔石可以让你更快速的晋阶。”唐顿拒绝了塞蕾丝的好意。
“为什么?”塞蕾丝泫然欲泣,两根手指又绞在了一起,“你讨厌我了?”
“无聊的自尊心呀!”荷玛感慨着,其实相当欣赏唐顿的决定,如果他没有底线的使用塞蕾丝的魔石,它会瞧不起这个男人的。
“别多想了,我怎么可能讨厌你?我如果要用魔石,会自己去找!”唐顿弹了塞蕾丝洁白的额头一下,“别耽误时间了,开始工作。”
为了不引起那只潜藏在暗处的怪物的怀疑,唐顿就像什么都没有察觉,继续杀蜘蛛。
唐顿使用一波流群杀战术,效率很高,大量的蜘蛛尸体贡献了很多的灵魂力量,不过依旧不够用,除了还债,还得修复魔典。
“最起码先把建立空间信标,构造传送门的威能开启。”唐顿也是有计划的,一旦传送门达成,那意味着他可以随时进出地下城了。
其实整天待在昏暗的波鲁斯纳,再开朗的性格,也会变得阴郁,人的成长,还是离不开灿烂的阳光和新鲜的空气。
耗尽魔能的唐顿回到小屋,把监视的事情丢给了魔典,赶紧去冥想,为应付即将到来的危机增添实力。
没等多久,荷玛喊醒了唐顿,目标出现了。
翻开的魔典书页上,显示着托尼尸体附近的街道,那是深渊之眼传回来的景象。
一只食尸鬼躲在街角,伸长了脖子四处张望,小心翼翼地模样就像一个正在行窃的小偷。
确定没有危险后,食尸鬼突然挺起了胸膛,扭动着屁股,踩着华尔兹圆舞曲的步点,转着圈圈,走过了长街,进了摆着托尼尸体的院子。
“哈,这家伙是个小丑吗?”唐顿忍俊不禁,不过食尸鬼的装备很快又让他皱起了眉头。
没错,这只食尸鬼和那些裸装的杂兵不同,穿着一身染满了血渍的皮甲不说,腰间是一柄弯刀,背上还遮着一块像龟壳似的大盾,至于长筒靴中,更是露着一柄匕首柄,显然时刻准备着阴人。
这绝对是一只开启了智慧的食尸鬼,因为它的手上还拎着一柄弩弓,上好了弩箭,要知道就算是一些中阶,也使用不了这类繁琐的武器,更多的还是靠着肉体力量战斗。
食尸鬼的眼睛泛着绿色的光芒,透着无尽的狡猾气息。
接近了托尼的尸体后,它扭头左右查看,再一次确定没有危险后,从口袋中取出了一块灰色的天鹅绒餐巾,围在了脖子上,随后拿出了刀叉。
“这货还是个绅士?”不只是唐顿,就连见多识广的荷玛都有些愕然,这只食尸鬼的行为实在是让人出乎意料。
“啊!”塞蕾丝喊了出来,一把抓住唐顿的胳膊,躲在了他背后,不敢再看。
院子中,食尸鬼用餐刀切下托尼的眼睛,接着餐叉扎住,送进了嘴巴中,细细地咀嚼。
一缕液体从嘴角流了出来。
食尸鬼一脸享受的表情,差点让唐顿以为它是坐在帝国的皇宫中,正在品尝宫廷厨师烹制出的大餐,而不是一颗死人的眼球。
“啧啧,这美食家范儿,优雅的无以复加呀,它身前不会是一个贵族吧?”荷玛突然对这货很感兴趣了,“一定要抓活的,这么特别的食尸鬼,极具收藏价值。”
“哈?”唐顿愕然,“我没听错吧?”
“庶民,你没听错,这么稀有的食尸鬼,就该装在铁笼子中,摆在宅邸中让人参观,不然太浪费了。”荷玛拥有双眼的话,此时绝对放光。
唐顿突然发现,除了习惯叫别人庶民,有点毒舌外,荷玛居然还有怪异的收藏癖。
“它应该是中阶吧?”唐顿看着食尸鬼娴熟的砸开托尼的脑壳,品尝脑浆,有些恶心了。
“怎么可能,最多也就是灵魂五、六阶的水准,你看它的脸庞,皮肉高度腐烂,还露着牙床。”荷玛讲解,“食尸鬼脑袋中的灵魂印章会从空间中汲取魔法能量,不用断的改造身体,使它们更加的强大,所以身体越完整的食尸鬼,实力越强。”
进食的这只食尸鬼,外观实在残破的有些让人惨不忍睹,它的下颚骨露着,满是裂纹,颧骨还丢了一块,至于两只手,还有不少骨节露着,用力过度,覆盖的肌肉还会往下掉碎屑。
“这显然是一只幸运到极点的食尸鬼!”虽然皮甲遮盖身体,不过从露出的部分来推测,荷玛估计它也好到哪去。
魔典猜得不错,这只食尸鬼除了本身资质不错外,还走过狗屎运,吃过一头超阶魔兽的大脑,才在低阶时期拥有了高阶时才能进化出的智慧。
对于食尸鬼来说,吞噬其他生命的尸体,尤其是脑浆、鲜血、内脏,不仅可以修复自己的身体,还是增加实力、快速晋阶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
不死一族的食尸鬼军团在战斗后,吞噬战场留下的尸体,曾经被评为最血腥、最恐怖的景象之一。
“就算是灵魂五阶,我也打不过呀!”唐顿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
“不一定,看它这幅全副武装、以及躲躲藏藏的模样,显然是一个怕死的胆小鬼。”荷玛分析,“先用魔仆试探一下,看看它的战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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