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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离开的时候,背心忽然涌起种炸感,感觉到了强大的压迫,所以他快步而去,以他此时轻功,一旦让他越掠出去,天下间几乎已经沒有人能追上他。

除了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中原武林之中轻功赫赫有名的华明庆。

这人的轻功好,只是因为他的天赋好,天生就是瘸子,自从他的腿被铁慕容废掉一只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认定,他这一辈子已经是毁了,因为在弱肉强食的江湖中,一条腿被废了,就等于是不能施展武功了。

即使能够施展武功,但是也必定大打折扣,即使再强的武功,也已经失去了意义,战力至少会减轻七成。

可是华明清不,自从他的腿断之后,他身残志坚,居然靠着他过人的天赋与智慧,练成了绝顶的轻功,他的轻功几乎不靠脚。

一个不靠脚而轻功很好的人,只能靠手,和他手里的两只槟铁拐杖。

付出艰辛努力之后,他终于艺成,想找铁慕容报仇,但使他失望的是,铁慕容这个时候已经在长安城开馆教授徒弟,手下门人弟子无数,更使他悲愤的是,尽管在他苦练十年之后,他的武功仍然不是铁慕容之敌。

铁慕容的掌,已经到了可以用肉掌和天下任何兵器较量而不落下风的地步。

他的手掌就是他的兵器,他已经将肉身的奥秘领会到了兵器的境地。

所以这一战的结果,不用说是以华明庆的失败告终,可铁慕容武功虽强,却还是不能留下华明庆,因为他惊世的轻功。

这一走脱之后,华明庆暗算了几次铁慕容,但都沒有成功,毕竟,武功到了化境层次的高手,已经是暗算几乎难以奏效的了。

相反的,铁慕容因为有了奸相李林甫的支持,手下势力庞大,几次暗算不成,反倒惹怒了铁慕容,动用相爷庞大的潜力在长安城中搜捕他。

不得已,华明庆逃出了长安,以他的身手,來到安禄山军中,自是受到重视,被封为客卿,并且得到安军之中最强大的武器,,突火枪。

这枪的形体不大,只有半人高,不到百斤,里面充斥的都是炼丹家最优质的紫色火药,一旦被点燃药线,就会以惊人的爆炸力射出,击中了人,威力巨大。

这已经是后世手枪的雏形,只不过因为技术的原因,不能如后世这样小巧精致而威力奇大,安禄山自从决心背叛李隆基的那一天起,就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将李隆基杀死,然后将美丽娇媚的杨玉环揽入自己的怀中。

中原虽有美女无数,他帐中虽也有美女无数,但他就是忘不了杨玉环。

这的确是一个可以使无数男人神魂颠倒的女人,有时候你觉得,即使为她牺牲了性命也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她还不须对你有什么表示。

绝代的尤物自然会制造绝代的男人,创造绝代的历史。

安禄山正在大帅帐里想象那绝代佳人的时候,史思明进入了他的卧室。

安禄山的卧室里和别的的大帅不同,一般的将帅,卧室里总是整洁的,而且都是放着兵书战策无数,以供随时翻阅,一般的将帅,都将这里视为禁地,沒有任何人可以轻易靠近。

但安禄山的卧室不同,他的卧室很凌乱,当然也很华丽,里面也沒什么陈设,只有几个女人,中原的绝色女人,一个个都很害怕。

她们知道安大帅的能力,一夜非三女不欢,所以一个个都苦练内功。

这话倒是不错,功力差些的,不会撒娇的,不会求饶的,几乎铁定了会成为牺牲品。

安禄山自己也奇怪,自见了杨玉环那样的女人之后,他对这些美女并不怜惜,有时候甚至为了一个姿势沒有将他伺候好,他就有可能将这女人打得遍体鳞伤。

他向來是一个残暴的人。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暴躁,动不动就想杀人,包括在战场上,有时候他和灰鹤、吐蕃那些部落交战的时候,他甚至会亲自杀上前线,击杀无数的敌人。

也许她是她母亲和十多个异族男人合力鬼混之后生下來的,所以他的力量非常强悍,天生的力量强大,再加上他后來遇到明师,居然学成了一身惊人的武艺。

他驾御手下的女人也是,稍有不如意,不是被活活御死就是鞭打。

他觉得鞭打也是一种快乐,可以发泄他心中无尽的兽-性。

史思明走进去的时候,看到安大帅正从一个女人迷人的肚子上翻滚下來,丑陋如猪,但倾动却是灵敏得吓人。

只一眨眼的时间,这几个女人就被安大帅藏进了帷幕之中,而且他身上也有了衣服裤子。

这一点,史思明一直很佩服,这小子,怎么每次都穿得这样快,而且几乎我每次來的时候,他都是同样的腔调,他对女色的爱好,似乎是永远不能满足的啊。

他虽然是他的下属,但是照样鄙视他,嫌恶他,甚至想杀死他,但是他知道,这人是不容易死的,他身上除了穿着天蚕丝织成的绝世背心之外,他不能确定,自己现在的武功,是不是这个人的对手,况且,自己现在身上的玄铁重剑,已经被唐朝夺取,他毕竟是这里的主帅,要是我现在杀他,说不定自己反会受到暗算,那就不值得了。

每一次,见安禄山的时候,他心中都会升起这样的感受,可每次都压抑住了,他的确是个冷静的人,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杀他的时候。

安禄山的脸上堆起微笑,使得他看起來像圆鼓鼓的冬瓜一只,非常会欺骗人。

“思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

“是,唐朝已经进入范阳,企图刺杀大帅,还请多加小心,”

“奇怪,他不是带兵到剑南守卫西南吗,怎么能抽出身來范阳,况且,以他这样的身手,水能差得动他,你真的确定是他,”

“我也是奇怪,但我在酒楼上和他见面,套问出了他的來历,本想施计将他擒下,交给大帅发落,但此人武功诡异莫测,居然在我重重包围之下,夺了我的玄铁剑,然后从容离去,华明庆本可以截住他,但是來迟一步,给他走脱了,特來通知大帅,要小心一点,”

安禄山本是无所谓的样子,但一听了这话,冬瓜一样的脸上显现出巨大的恐惧:“这怎么可能,世间居然有能将你手上宝剑夺走的人物,”

史思明的武功,他是清楚的,自己也沒有胜他的把握,但想不到居然被人将剑6夺取。

但史思明接下來的话使他放心了不少:“我是中了他的暗算,要不是这样,我和他之间,谁胜谁败可还难说得很,”

夺取史思明的剑的人,居然是这段时间以來声名遍播天下的唐朝,这样的人,武功已到顶儿尖儿的层次,谁还能指挥得动。

以他的判断,顿时知道了一件事:看來朝廷是有警觉了。

要派出这样的人,不是带兵,而是刺杀,那极有可能,就是李隆基已经在怀疑自己了。

此时不发动叛乱,恐怕以后就不可能反动叛乱了。

他在朝中广布眼线,可是也知道,杨国忠这小子是不会放过自己的。

看來,是该发动的时候了。

就在这一刹那间,历史发生了改变,他知道,就算皇上还听信自己的话,但是杨国忠绝不会放过自己的,到时候,自己还是得死在这家伙的手里,倒不如一不做,二不休,杀上长安,将这臭小子杀了,乘机将李老儿儿的宝座拿來坐坐。

唐朝的武功,天下知名,不仅当日在岭南显威,更在安西都护任上屡挫强敌,即使当时以安禄山这样的人,也以为当时唐朝是完了,不死在马贼之手,就会死在突厥手里,但哪里想到这小子居然能够凭借手中强大的财力拉拢契丹,更使得黄蜂山的马贼归降了他,最后居然还从中原借到了兵,将强大的突厥大帅旭烈升击退。

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在心中将唐朝当成了强大的对手,在西北,可是自己很大的威胁,于是他想尽办法在皇上面前说唐朝的坏话,这才将之调用到西南,不管怎样说,这样厉害的人物,能够不和他交手,还是不和他交手的好,不然的话,胜负难料。

他手上有数十万大军,早就想发动叛乱,只是因为唐朝在西北当安西都护的缘故,迟迟不发动,但现在唐朝一入剑南,他可说心中放下了一块大石头,随时都有可能发动。

这个时候,听到史思明的报告,终于使他下了决心。

“今天,今夜,我们就发动政变吧,”安禄山静静的说出这句话,史思明也吃了一惊。

他料到发兵就在近日之间,但想不到竟在今日,就在唐朝到范阳來杀他的今日。

“是,末将只听大帅号令,”史思明忽然腰杆一挺,像一只标枪。

“哼,唐朝真是愚蠢,我身边高手无数,他要是带兵前來,我倒还有三分忌惮,但现在,他焉能靠近我身,传令下去,今夜子时,杀了高雄新、刘张地,以这两人的人头,作为祭旗之物,”

“是,大帅,可,,,,,,可唐朝的事情,”

“不用管他,他武功再高也不能丝毫威胁本帅,到时候,只要他敢來行刺,我倒不介意先杀了他作为祭物,下去传令吧,”

‘是,大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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