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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只要说错一句话,现在死的人就是我!”

苏微云早有预感,这时彻底地明白,岳环山根本就没有收徒之意,只有惩奸之心。

之前答应田思思的话,只不过是安慰安慰她罢了。

岳环山走出门,抚了抚苏微云的后背,随意地夸奖了一句:“年轻人,你很不错。”

能获得当今江湖上三大名侠之一的岳环山大侠的赞赏,已是极高的荣耀。

但可惜岳环山也只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就带着田思思走了。

反倒是田思思临走时说道:“喂,那个伙计,你这个人挺有趣的,要不然明年到我们锦绣山庄来干活吧。”

锦绣山庄,绿树似绣,繁花如锦,一年四季如春。

雕阁画楼立满庄内,各种珍稀、珠宝应有尽有,可以说除了皇宫之外,此处大概是最奢华的地方。

而锦绣山庄却只在每年元宵节才会招揽人才,那个时候想进庄的人数不胜数,简直要抢破了头。

有的时候,甚至会有一些大镖局的高手去山庄里担任武师之职。

锦绣山庄中待遇极高,可比在镖局里面辛辛苦苦护一年镖要好得多了。

苏微云怎么能不去?

······

正月十五,元宵。

锦绣山庄。

人来人往,门庭若市,送礼的人络绎不绝,牛马拉着一辆辆的大车缓缓行来。

牛是青牛,马是白马,车是宝光珠华七香车。

前来的客人里面不但有富贵王侯,同样有寻常百姓,其中甚至不乏江湖上闻名的好汉侠士。

一个庄子能被称作山庄,当然离山不会太远,但在这里居然有着不逊色于京城闹市的繁华热闹,着实便有些古怪。

因为锦绣山庄的庄主的身份非同一般。

世袭镇远侯、“中原孟尝”田白石,田二爷。

只要有人能想通这一点,便不会觉得此事很出奇了。

这本是理应如此的。

锦绣山庄的产业遍布天下,近些年来,田二爷甚至已隐隐有了第一首富的气派,再加上他“镇远侯”的身份,江湖上不仰慕他的人恐怕还不多。

所以每一年的元宵,从清晨开始,直到深夜,都总会有一场大集会。

来自四面八方,两江五湖的英雄好汉们纷纷来贺,喧闹扬声不止,昼夜烟火不停。

他们不但是来向田二爷贺节的,更是想前来一睹田二爷的“独生千金”田思思大小姐的倾国倾城之姿,花容月貌之色。

······

苏微云。

苏微云并不是一片云,而是一个人。

这个道理本是再简单不过的,但苏微云自己却在最近一个月才真正明白过来。

他原以为自己永远都会像天上的白云一样,无拘无束,自在自由。

但就在上个月,他被莫名其妙地传送进入这个“大人物位面”之后,才终于意识到——原来人生并不是取个名字那么容易的。

苏微云靠在墙上,嘴中喃喃自语:“详解楚汉就能回到秦初,熟读三国就能穿越到汉末,......我以后要是再相信那些鬼话,我就是猪!”

好像在穿越故事当中,主人公总是能够“十分巧合”地穿越到自己最喜欢的位面和时代,然后利用先知先觉的优势,随随便便、轻轻松松就成为一尊神功盖世的大人物!

苏微云以前也一直误以为——那些从来不读历史的人是不可能穿越的。

他并不很熟谙历史,武侠也只是粗读过些,略通二三,但却真的奇迹地穿越到了一个武侠位面。

这很例外,也很意外。

苏微云依靠在墙角,他实在是不想穿越到他并不熟悉的武侠位面。

武侠位面危机四伏,他又不会武功,这实在比穿越到以前的历史时期更加糟糕。

“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将这个机会让给别人!”

苏微云饥肠辘辘地依在墙角,有气无力地随口抱怨着。

墙边蹲着许多青壮之人,一个接一个地慢慢上前,在远处伫立着的那位大小姐面前使尽浑身解数,展现自身的本领。

然后他们又都无一例外地垂头丧气地离开。

“你真的要将这个机会让给别人?你知不知道,今天可是田思思大小姐亲自过来挑选锦绣山庄的护院。你不去就罢了,多的是人想去哩!”

苏微云连忙站起来,看着面前一位老管家道:“没有没有,我去我去,我肯定是要去的!”

老管家皱着的脸浮起笑容,道:“我在庄里做事有三十多年,认识的人没有五千也有三千了。我看你这么机灵,和其他人都不一样,好好表现,一定能得到大小姐赏识的。”

这位锦绣山庄的老管家对苏微云似乎尤其青睐。

苏微云道:“多谢老管家,我若进了锦绣山庄,一定不会忘了您老人家的。”

老管家笑眯眯地看着他,右手入袖,缓缓拿出一条红丝巾来,道:“你将这条红丝巾系在身上显眼的地方。”

苏微云想了想,将之轻轻绾在右手上。

红丝巾缠于手臂,留出一截,随风而动。

红巾与墙边的翠绿柳条同舞于空,相映成趣,煞是好看。

若非苏微云的衣衫上落着油污,头发也似几天没洗过的样子,一定会有人将他认作是哪门哪派的青年才俊。

老管家瞧着苏微云,愈发地满意,问道:“你知不知道这条红丝巾象征着什么?这是大小姐最欣赏的秦歌大侠的标志......”

苏微云正在专注恭听,而一边立在高高台阶上,观看来来往往的大小姐却已不耐烦地在招呼老管家让下一个人来。

老管家抬头望去,之前上场的乃是威远镖局的一位有走了二十年镖的老镖师,居然也没有入得大小姐的眼。

这位田思思大小姐常居深闺,见过的人,赏过的物都是万中无一,所以她似乎认为所有东西都天生该如此完美,于是只要有一点不好的,她都要挑剔挑剔。

老管家叹了口气,拉了拉苏微云,苏微云立即跑到了前方的演武场中去。

苏微云刚刚上台,有些局促不安,只是大声地道:“大小姐好,我是苏微云,想当锦绣山庄的护院。”

护院,也就是看家护院的家丁。

锦绣山庄的大小姐田思思此时换了一身百香碎花裙,头上戴着灵鹤细珠钗,微施粉黛,浅涂胭脂,美丽得令人几乎转不开眼睛。

田思思看见苏微云,眼睛一亮:“是你。”

苏微云笑道:“是我。”

田思思故意板着脸道:“你虽然和我认识,但我绝不会因此而让你轻易过关的。”

她说到这里,抄起了手,想做出十分严谨、成熟的模样。

苏微云有些想笑,连连点头道:“是是,大小姐最公正无私,这是人人都知道的。”

田思思的小脸虽然还严肃,但眼中已流露出得意,道:“你今日手上怎么戴着红丝巾?”

苏微云道:“我十分仰慕秦歌大侠。”

田思思道:“秦歌大侠?你一个小伙计难道也知道秦歌?”

苏微云看见老管家不断地给自己递眼色,犹豫了下便道:“是,我不但知道,而且还有幸见过。”

田思思转头对着老管家道:“好,那我就要这个人了。”

老管家愣了愣,道:“大小姐,这......”

田思思转身回了山庄,淡淡地道:“这有什么,我看中的人,难道还会不好吗?”

老管家苦笑着给其他人挨个发了五两银子,将之一一打发去。

他一边说道:“咱们这位大小姐向来自信的很。”

苏微云笑道:“无论如何,这一次倒是很准的。”

田思思兴冲冲地道:“来吧,让我试试你的武功!”

她还不等苏微云答应,就已一跃到了开阔的演武场中央。

演武场中分列剑戟锤杖、刀枪棍棒、斧钺钩叉各类兵刃。

这地方乃是平日里锦绣山庄的武师练武所用的。

老管家无奈地推了推苏微云。

苏微云只好走上了台。

田思思又跃起来,双手握爪,身体前俯,成以上击下之势,向着苏微云的两肩抓去。

这一招乃是淮南鹰爪法中的“飞鹰扑兔”,田思思用出来倒颇有三分威力。

苏微云愣在原地,似已不知所措,竟一下便被扑倒在地,动弹不得了。

老管家见此,终于松了口气,苦笑着道:“大小姐,您又胜了。”

田思思有些生气地道:“没意思!一打就倒,以后还怎么看家护院?”

苏微云长长叹息,还手也不是,不还手也不是,更何况刚才那一下他的的确确是没有反应过来。

田大小姐自幼从名家学武防身,方才那一手的“鹰爪功”不是他这种普通人可以接下的。

他想到这里,不由悲从中来,自己穿越过来,一点武功都不会,甚至连吃喝都是问题......

田思思对苏微云仿佛已失去了兴趣,招呼了下贴身丫鬟田心,便自回院落去了。

苏微云对她来说,虽然有点趣意,但毕竟只是个小人物罢了。

苏微云当然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并不觉得愤怒或者失落。

他从进入这个江湖开始,就从来没有将自己的位置摆得很高。

田思思逐渐远去,苏微云心里则开始琢磨——今日成功进入了锦绣山庄,应该怎么庆祝晚饭的事情。

就在此时,突然有一个声音浮现,就像有人贴着耳朵与他讲话一样。

“进入锦绣山庄,开启江湖宿命令。”

“完成宿命任务一:混入锦绣山庄。”

“获得奖励:质地上好的红丝巾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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